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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公告叫停“二婚酒”中的歧视与越权

来源:红网 作者:诸特立 编辑:夏熊飞 2018-02-25 0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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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微友晒出一张图片: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枇杷村村民委员会和村红白理事会联合发出一则公告,对一起即将举办的“二婚酒”叫停,其理由是违反了《村规民约》,村民同时被告知,不得前往帮忙,不得赴宴送礼。“公告内容属实。”在接受采访时,枇杷村支部书记杨斌证实了这幅图片的真实性,公告贴在村里显眼的位置,并送达全村210户村民家中。(2月24日《华西都市报》)

  当下,酒席泛滥现象可谓十分普遍,特别是农村地区更甚,各类名目、大操大办的酒席不仅形成了攀比奢靡之风,更是加重了民众的人情负担,大家可谓苦其久矣。随着酒席泛滥危害的日益凸显,各地都在想办法狠刹这股歪风。枇杷村制定《村规民约》,就是一起生动的实践。

  我们当为枇杷村的《村规民约》叫好,也为近三年来“制止了近百分之九十的酒席”的良好效果点赞。可对于此次村民委员会和村红白理事会联合发公告叫停村民举办“二婚酒”一事,我却持有不同看法。

  当然,村委会、村红白理事会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遏制酒席泛滥现象与减轻民众负担,可于情于理,此举却显得太不近人情,不仅充满偏见与歧视,且有越权之嫌。

  从法律层面而言,二婚与一婚并无任何区别,同样都是受到婚姻法等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尽管多数人对于二婚都采取低调态度,往往不会选择办酒,但这仅仅是个人选择,从法律层面来说,他们有办“二婚酒”的自由。村委会、村红白理事会发公告叫停“二婚酒”,不仅侵害了村民的这种自由,更是存在对“二婚”的歧视与偏见,这与婚姻法及婚姻自由原则是相背离的。

  即便按照《村规民约》第一部分第二条“房子酒、寿酒、结婚酒只能办一次”的规定,发公告叫停“二婚酒”也是站不住脚的。“房子酒、寿酒、结婚酒只能办一次”,明显是指一次婚姻只能办一次结婚酒,不得多次操办以达到敛财目的,而并非是说只有第一次结婚才能办结婚酒,二婚等就不可办结婚酒。所以,枇杷村村委会、村红白理事会此次的发公告叫停“二婚酒”之举,明显超出了《村规民约》的规定,有越权之嫌。

  我们不鼓励离婚,但我们同样需要尊重婚姻自由,要抛却离婚、二婚是丑事的陈旧观念,对各类的合法婚姻都应一视同仁。叫停“二婚酒”的公告引发舆论热议,但村支书杨斌表示,“他本人和红白理事会不会放弃,还会继续去做张家父子的工作”,继续做工作可以,但带有“官方”性质的公告还是尽早撤回的好,毕竟公告传递的偏见与歧视不仅是对当事人情感上的伤害,发公告行为本身也缺乏程序正义与法理支撑。

  文/诸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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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诸特立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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