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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变“问题餐”,背后的猫腻须严查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田德政 2018-04-18 0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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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原本经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换成了本地生产的不知名产品,疑似未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连日来,河南商丘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这件“荒唐事”,引发当地不少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质疑和担忧。(4月17日《工人日报》)

  从去年12月以来,在没有公开招投标和告知家长的情况下,学生“营养餐”中原来发放的“雨润”牌火腿肠,被更换成当地的“田黄石”牌鸡肉火腿肠。孩子觉得口感不好、很难下咽,于是,各个学校都出现了“营养餐”火腿肠被乱扔和遗弃的现象。这样的“营养餐”,必然会引起学生及其家长的质疑与担忧。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正处在长身体的时候,营养必须跟上,而提供营养的食品,其质量也必须在严格监管之下,令人们放心。也因此,教育部等部门2001年就印发了《关于推广学生营养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要抓好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的资格认定与生产。规定学生营养餐是以保证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为目的,由生产单位根据平衡膳食的要求,在严格卫生消毒条件下向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符合营养标准的色、香、味俱佳的配餐。对学生营养餐生产要实行定点制度和定点企业资格认定管理。去年,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

  很显然,根据文件精神,提供给学生的“营养餐”,必须既有营养,又有安全。这就必须重视食品企业的资质问题,就必须让有资质、有质量保证的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为孩子们提供安全可靠的营养食品。但是从新闻来看,明明一家经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食品,却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换成本地一家企业生产的不知名产品,并且这家本地企业既没有任何第三方机构的质检证明,也很有可能在没有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下,食品就提前被送进校园让孩子们“试吃”,要说其中没有“猫腻”,恐怕很难让人相信。

  而对于知名品牌换成本地不知名品牌,校方称,是按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可是虞城县教体局营养办负责人则表示,是在各乡镇中心校主动要求下,局领导办公会做出的决定,该负责人还出具了18份加盖各乡镇中心校公章的《关于更换学生“营养餐”火腿肠的申请报告》。但这些报告除落款不同之外,内容基本一致,甚至有几个报告一字不差。据此不难想象,这些所谓“申请报告”很可能是这样炮制的:当地教体局印制报告格式,然后让每个学校的负责人盖章,学校负责人迫于压力,只好照办。这一点,连学生家长也看出了“门道”:“如果不是统一安排的,那么多学校咋会几乎同时提交相似的报告呢?”

  所以,对于不顾及学生食品安全、擅自更换学生“营养餐”生产供应商的做法,相关部门必须深入调查,看看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与当地这家企业之间,有没有利益链条的纠缠。是不是为了扶持当地食品企业,当地政府部门对教育部门进行过暗示甚至强迫命令,这些都要查清楚。

  实事求是地说,自从“营养餐”制度执行以来,确实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尤其是农村学生的身体素质,但是问题的出现也从未间断过。问题主要集中在营养餐不安全、营养餐成本达不到国家标准等方面。而要减少营养餐问题的出现,就必须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对于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让相关责任人付出沉重代价。唯此,才能让营养餐真正起到施加营养、保障健康的作用。

  文/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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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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