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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亵渎英雄之名者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红网 作者:谢鸿瑞 编辑:王俞 2018-05-30 23: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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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银川市的蒋某某偶然看到新浪微博上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的消息后,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则侮辱、亵渎革命烈士董存瑞、黄继光的信息。该信息引起网民极大愤慨,多名网民留言责骂蒋某某,并被《新消息报》等媒体转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月18日,银川警方依法对蒋某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国家繁荣和人民幸福是无数英雄们用宝贵生命换来的,精忠报国的名将岳飞,视死如归的共产党员夏明翰,毕生奋斗的孙中山先生,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一个个英雄之名,在历史长河中熠熠发光,他们用一身英雄胆,铸就了中华民族魂。

  然而,近段时间出现了一种亵渎英雄的怪象。有人以烈火烧身纹丝不动“不合常理”为据,质疑邱少云的光辉事迹,有人以“30年不联系爹娘”诋毁“核潜艇之父”黄旭华院士,还有人为“搞笑”胡编乱造,把英雄壮举改得面目全非。此事件中,蒋某某公然侮辱英烈挑衅警方,是典型的以身试法。其被惩处的结果充分说明,《英雄烈士保护法》不是闹着玩的,这是一场严肃的斗争,是以法律的名义和刚性护卫着无言的英雄烈士,也警醒着世人——一切亵渎英雄之名的言行必将付出代价。

  那么,既然法律已对亵渎英雄的行为明令禁止,为何还有人明知故犯?这折射出一些人理想信念淡化、法律意识淡薄和道德修养滑坡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保护英雄的法律惩戒力度还不够严苛。毕竟,相比起侮辱亵渎英雄的恶劣行径,10日行政拘留、500元罚款的惩处,或难以触动某些人内心,以实现“起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英雄之名庄严而神圣,亵渎英雄之名,不仅对逝者不尊重,更践踏社会底线、挑战正义良知、伤害公众情感,可能把国家历史和民族精神引向虚无。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英雄烈士保护法》为保护英雄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捍卫英雄荣光,要弘扬光荣传统、筑牢精神长城,还应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高扬法律利剑,让亵渎英雄之名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受罚一次、铭记终生,杜绝数典忘祖、亵渎英雄之事再发生,方能让伟大精神代代相传、生生不息,告慰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

  文/谢鸿瑞

来源:红网

作者:谢鸿瑞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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