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陨石落地:来自星星的你该归谁所有?

来源:红网 作者:王全州 编辑:田德政 2018-06-08 14: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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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10点左右,随着一道光亮划破夜空,有陨石落到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遮镇附近。不久之后,当地村民陆续捡到陨石的消息不胫而走。数百位陨石爱好者随之赶到勐遮镇,和当地村民一起寻找陨石。(6月6日《北京青年报》)

  据报道,类似这样的事不止这一桩,此前就曾发生过多次。每当有陨石散落的消息传出,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到当地寻找或哄抢陨石,谁先占有就归谁。甚至可以私下交易,有的还在网上公开买卖,甚至卖到国外等。

  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国法律在陨石所有权上没有具体规定,导致目前法律界、学术界不少人认为:陨石是“天外来物”,应属于“无主物”,因此鼓励仿效西方国家法律的普遍做法,适用先占先得的原则,也就是说,谁先占有陨石就归谁所有。

  这种把立法精神和法律条文相割裂、死搬硬套的观点,是和我国法律基本原则相违背的。我国法律判断物权归属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不承认先占先得。因为《宪法》《物权法》《民法》等法律中,并没有规定“无主物”,也没有规定“先占先得”的原则。既然相关法律都没有规定,那么何来的“无主物”,何来的“先占先得”?所以,任何人都不能依据西方国家法律,把陨石当作“无主物”,以“先占先得”来获取陨石的所有权,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

  从法律制定上来说,法律无法穷尽生活中的所有可能。无论制定多么周详的法律,也不可能囊括社会现实的全部复杂性和无限可变性。因此,目前法律界出现的“无主物”“先占先得”的观点,其实就是没有依据立法的精神实质,没有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来思考如何解决陨石的所有权问题。

  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上看,陨石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国家。《宪法》《物权法》都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所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而陨石是来自太空的具有很高科研价值的矿物质,无论是已经散落地球上万年还是刚刚散落,都属于自然资源,理应归属国家。

  其实,解决陨石归属的立法问题并非难事,而且法院也有陨石所有权方面的判决案例。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或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一项关于陨石所有权的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让陨石所有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既解决了陨石目前的乱采集问题,又省时省力,何乐而不为呢?

  文/王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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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全州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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