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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高管巨额公积金”也是一种“尼古丁”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少华 编辑:易木 2013-06-01 23: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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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这一颇有宣誓意味的行业宗旨,多被悬于烟草公司显眼位置,位于延吉的吉林烟草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吉林烟草工业公司)也不例外。不过,在媒体日前曝光吉林烟草工业公司高管公积金账户每月入账最低1.4万元、最高1.8万元高福利事件后,“国家利益至上”的宣言在这里显得苍白无力。(6月1日《华夏时报》)
  
  众所周知,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公积金虽然不打入工资卡,但这笔财富却丝毫不逊色于工资收入。比较常见的就是公积金可以抵押住房贷款,在一些地方还可以购买汽车及大件商品。而就是什么也不购买,当事人在退休或辞职以后,公积金的所有积蓄都可以一次性归还本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公积金也就是个人的合法所得。对于公积金的发放标准,国家和地方都有严格的规定。这里的烟草公司高管惊人的公积金数额显然已经大大超越了国家相关的规定,国企高管们如此擅自发放高额公积金,不仅仅是权力自肥,更是对国家资产的瓜分和贪污。
  
  可怕就可怕在这是一家“条条企业”,在业务主管上隶属于国家烟草总公司,但在社会贡献上,这家烟草公司每年交纳税额几乎占到延边州的三分之一。正因如此,这家企业在当地也就有了一言九鼎的地位。这家烟草公司公积金问题已由来已久,但却一直没有受到重视,更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查处,原因非常的简单,“条条单位”查处无疑是“老子”查“儿子”,“儿子”如查出问题“老子”也在劫难逃。因此,也就不可能认真调查,而作为地方上,谁也不愿意和自己的“财神爷”过不去。于是即便现在问题暴露,要在地方上调查核实也极为困难。正因如此,记者要联系采访时,地方上的多家电话都“无人接听”。
  
  实际上要认真分析一下这类问题的出现,就会发现这里面有不少“糊涂事”。公积金的标准国家和地方都有,但国有企业高管公积金由谁来定谁来批准,却似乎并没有明确。于是现在在很多企业业内,尤其是国企内,公积金的审定和标准也都是企业,更是“一把手”说了算。这家烟草公司的高管尽可享受“天价公积金”,而普通员工似乎并没有“沾光”。由此就能看出巨额公积金的发放由谁拍板了。另外,全国各地国有企业,包括烟草行业几乎都有类似情形都存在,而这个吉林烟草工业公司不过是一只“麻雀”而已。
  
  正如新华社评论的那样,如果有法不依,有令不行,任凭这种现象发展下去,不仅会给国家带来损失,也将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吸烟有害健康,只因烟草里面有巨大的毒素“尼古丁”,而这个巨额公积金的问题,也恰如烟草行业中的“尼古丁”一样,伤害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政府的公信力。现在这些庞大的国企如同怪兽一般,依靠培养自己的“老子”和地方政府查处显然无济于事,而要清除这种“尼古丁”,看来有必要请国家相关部门亲自出马了。
  
  文/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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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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