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拆迁造成了社会不稳定,破坏了社会和谐。某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穿一条裤子,为了谋利不惜损害群众的利益。当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被侵犯的时候,人民群众翘首以盼,望眼欲穿,希望当地政府为自己撑腰,然而,令人怒发冲冠,义愤填膺的是,当地政府一屁股坐到了开发商那边,对群众的上访不理不睬,对群众的越级上访肆无忌惮地进行打压,更有甚者将上访的被拆迁人进行劳动教养,导致了一些被拆迁人与当地政府水火不相容。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社会和谐。
违法违规拆迁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现行法律对拆迁行为缺少必要的强制性限制,致使拆迁机构敢于违法拆迁。尽管《征收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对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于具体拆迁行为的违法性规定却比较模糊。《征收条例》第二十七条仅规定了不得采取暴力或违法手段拆迁,第三十一条也仅规定暴力拆迁和违法拆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但这些规定比较笼统。因此,福建省严肃追究违法违规拆迁责任人的做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应该推广。
福建省出台对违法违规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严肃追究”的措施,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可惜很笼统,很模糊。试问,如何“严肃”?怎样“追究”?不利于操作,不利于执行。在我看来,这项规定必须细化。也就是说,必须出台细则,详细地规定违犯具体要求的处罚标准。必须摘掉当事官员的“乌纱帽”,追究情节严重的官员的法律责任。唯有如此,才能让官员心存畏惧,才能遏制违法违规拆迁这股歪风邪气,才能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文/毕文章
来源:红网
作者:毕文章
编辑:易木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