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了眉山市委宣传部利用红头文件为本单位职工谋私利的事情以后,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承认错误,公开道歉,立即改正。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你们死不认账,百般狡辩,企图瞒天过海,蒙混过关。会说的不如会听的,你们强词夺理,胡搅蛮缠,说什么该职工的孩子符合入学条件,既然如此,那为何还要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下发红头文件呢?你们说这个红头文件是证明,别胡扯了,要是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话,还用得着开这样的劳什子证明吗?最重要的是,谁都能看出来,这根本就不是证明而是命令。
市委宣传部虽然是清水衙门,没有什么实权,但是它毕竟是市委部门,宣传部部长又是市委常委,分管科教文卫部门,对于教育局来说,这是得罪不起的主儿。因此,宣传部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安排该职工的孩子入学,教育局局长是不敢不听的。实际上,这种做法就是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这对其他孩子是非常不公平。笔者认为,应该取消该职工孩子的入学资格,并且追究签发红头文件官员的责任。
所谓红头文件,通常是指党政机关下发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具备很高的效力。一些地方的红头文件出现了负面效应,有的红头文件直接违反国家法规,有的相互之间冲突打架,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滥发红头文件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用土政策来获取不当利益。类似事情,不胜枚举,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如果不严加惩处的话,害莫大焉。
红头文件沦落为谋私利的工具,不但消弭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蚕食了公共权力的公信力,损害了公众的切身利益,而且能够引发不稳定因素或者是酿成群体性事件。窃以为,要想让那些谋私利的红头文件胎死腹中,就必须从源头上斩断一只只“利益黑手”,就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厉问责签发人,该降新的降薪,该降职的降职,该法办的法办。唯有如此,签发人才不敢随心所欲,肆意妄为地胡乱签发红头文件。
文/毕文章
来源:红网
作者:毕文章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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