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般来讲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当地都会居于中等偏上水平,但是也不能否认公务员中也有因为家庭负担重等原因而生活困难、住房困难者。只是,即使是这样,也不能成为经适房专供公务员的理由。因为,经适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面向的是城镇中所有的中低收入家庭,而不是仅仅面向中低收入的公务员家庭。
依照公平的原则,当地应该划定一条标准线,只有家庭收入达不到这条线的人有资格申请购买经适房。而由于收入符合标准的家庭相对较多,可供选择的经适房数量相对较少,所以,有些地方还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名额分配,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
很显然,河源市的文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遵循的不是公平原则,而是身份原则。购买者首先必须具备市直单位职工或临时工的身份,然后才按照“住房困难”的条件原则购买。而实际上,连“住房困难”的原则能否得到切实遵守,也受到了当地群众的质疑。
经适房最基本的属性是“保障性”,最基本的购买原则是“公平性”。既然这两点都不存在,那么,所谓的“民生大事”,就既不与“民生”相关,也绝对不是普通民众的“大事”,而是打着“民生”幌子的“市直单位职工的大事”。
依靠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无论其理由是什么,都属于“以权谋私”。而打着“民生大事”的幌子谋私利,更是“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式的对公众智商赤裸裸的强奸。这种形式的以仅谋私,与贪污受贿并无太大区别,属于一枚硬币的两面。只是,“民生大事”的外衣比较光滑亮丽,一旦出事,大都只能算是违规,而非违法。
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并不仅仅表现在工作时去倾听群众的声音,为群众尽心办事,也包括工作外不搞特殊,不突破规则,不让自己吃肉却让群众喝汤,甚至让群众连汤都喝不上。但河源市市直单位的公务员,干的却是让自己吃肉不让群众喝汤的事。具有申请资格的人,除了“市直单位的住房困难职工”,还包括“临时工”,临时工都有这么好的待遇,也难怪很多地方职能部门的“临时工”们工资再低都有人趋之若鹜了。
分配方案出炉的背后,是有一系列的红头文件的。谁发了那些文件,谁制定了那些规则,谁将从中受益,谁该为此负责——这些问题,恐怕都要问一问、查一查,否则,“民生大事”就永远不会与普通民众有关。
文/张楠之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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