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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公务员“下海”变成了“洗钱”捷径

来源:红网 作者:高世鹏 编辑:叶鹏 2013-07-11 0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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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安徽省人社厅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诸多扶持政策当中,最为抢眼的一条跟公务员相关。新政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允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其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7月10日《合肥晚报》)
  
  相信经常关注反腐新闻的人都会熟知一个词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很多贪污腐败分子的查处中,都会发现其家里有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经司法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而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拒不交代其真正来源,有关部门没办法,于是想出了这么个聊胜于无的罪名。不过,现在安徽的贪官们有“福”了,他们马上要有一条名正言顺的“洗钱”捷径了。
  
  以后可能我们就会看到有些贪官在位时拼命捞钱,捞够了就趁着还没被组织发现,赶紧辞职,离岗创业,办企业、开公司。然后无论是搞实体还是炒股、玩期货,不管实际上是赚了还是赔了,都大肆宣扬自己“大发特发”,惟恐别人不知道自己赚了钱,因为他们要给自己手里黑钱找个“说法”,要通过“下海”经商的名义把黑钱洗白白,把自己的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
  
  尽管安徽省人社厅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公职人员离岗创业的本意是好的,改变了公务员队伍只进不出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市场经济。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下海”者,之所以有勇气“下海”,不怕“呛水”,靠的并非是经商创业的真本事,而是因为腰包早已经鼓鼓囊囊的,所以才有恃无恐,不怕溺水。因此对于辞职“下海”的公职人员,我们一定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其创业意愿和项目,不能让离岗创业、“下海”经商成为公职人员“洗钱”的捷径。
  
  我们的纪检部门,必须对这种借下海经商之名,从事“洗钱”活动的丑恶现象及时作出反应,制订和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我们还要采取措施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及时对“下海洗钱”的行为进行举报,以标本兼治和体制创新的反腐新招,迅速及时地把这股借下海之名洗钱的歪风刹下去,切莫让公职人员“下海”变成了“洗钱”捷径。
  
  文/高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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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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