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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诚可贵,人命价更高

来源:红网 作者:郭子荷 编辑:叶鹏 2013-08-03 00:57:4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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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10时许,为了把掉进水里的宠物狗救上来,一名中年男子在左安门护城河不幸溺水身亡。闻讯赶来的消防员先后将男子和宠物狗救上岸,宠物狗得救了,但男子再也没有醒来。(2013年8月1日《北京晚报》)
  
  “日久生情”不仅仅流行于人与人之间,对于人与动物也同样实用。苏州有主人愿意为宠物狗花近2000元火化,还有人愿意给宠物狗花几万元买墓地让宠物安息天堂;英国一条宠物狗掉进粪坑,一家四口为救狗而不幸死了三个。主人为宠物狗花钱,我们理解,可是为宠物狗而牺牲自己,我们觉得不值得。而今天网上爆出,59岁男子为救爱犬堕护城河,不幸溺水身亡,我和小伙伴们真的惊呆了:为了一条宠物狗,值得吗?
  
  据悉该男子59岁,经常骑着摩的来河边遛狗。事发时,他带着两只狗正在护城河边溜达。两条狗在玩耍时,突然,一只灰色的泰迪犬钻过河边护栏,掉进了河里。听到小狗“汪汪”的叫声,男子爱犬心切,马上脱衣服用皮带拉着下河救狗。可谁知这一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
  
  不禁想问:救狗的英雄,究竟是重于泰山,还是轻于鸿毛?这只狗是他的最爱,但“猪浮三滩,狗浮四海”的道理,先生难道不懂吗?其实“绝大部分的狗都是天生的游泳家,如果有小狗因淘气等跳河游泳,不必担心狗会溺亡,一般在2至4米深的水里,小狗能通过自主游泳靠岸”。即使小狗无法上岸,狗主人也不能贸然下水。如果当时条件允许,可以向河里递一根棍子,小狗会抱着棍子上岸。并且主人出门遛狗,应该把狗拴住,不管是为别人的安全还是为狗狗的安全都应该这样。如果闫先生当初把狗拴好了,也不至于狗跳河,人丧命呀。
  
  而且闫先生救狗的方式太鲁莽,心也太急了,其实解决问题的方法选择是非常重要的。遇到突发事件,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闫先生不会游泳,但他可以向周围的人求救,肯定会有人提供帮助,帮他想办法的。并且他也可以拨打119或110求救,他明明不会游泳就不应该贸然下水。我们还真不能理解死者爱狗如命的心情,也无法理解这种偏执的宠爱,爱犬固然是个宝贝,但自己的命难道不重要吗?难道真的是,“为爱而死,死得其所”?但笔者认为为爱犬而死有点不值!毕竟人命大过天!
  
  闫先生的生活因小狗而快乐,视狗如命。他不顾性命地去救他的妮妮,也许闫先生下水时也不曾想过水有那么深,只是偶发了意外,但是很多意外都是源于偶然。在这里我们不禁又有疑问了,这护城河边的防护栏上难道没有明显地标明水有多深吗?难道没有“水深禁止游泳”等提示语吗?如果有,那么闫先生还会下水吗?也许就算闫先生下水,路人都会劝阻吧!
  
  其实通过闫先生的意外,也给我们广大家长提了个醒,暑假还在进行中,一定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在水边玩耍。如果遇到有人溺水时不要轻举妄动,要根据周围的环境,科学施救,可以大声呼救,可以打110、119,并且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量力而行。也可以根据情况,向水中抛投木板、竹竿木板、救生圈等救护器具,让溺水者抓住这些器具游上者攀扶岸。
  
  难道“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但是“宠物诚可贵,人命价更高”!宠物再可爱,再是精神之柱,我们也要珍爱自己的生命,生命才是我们惟一的财富。所以不要轻易地拿生命去尝试,生命的代价,谁也付不起!为狗而死,岂能死得其所?愿死者安息,希望闫先生的家人善待他的妮妮,因为那是闫先生用生命换来的“生命”!当然也希望我们有关部门重视行人、游人安全,必要的警示标志不可或缺!
  
  文/郭子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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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子荷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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