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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建设需要因地制宜

来源:红网 作者:陶克强 编辑:易木 2013-09-09 0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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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专门邀请两院院士及有关专家到中南海,听取城镇化研究报告并与他们进行座谈。当朱高峰院士提出要处理好城镇化和产业、就业的关系时,李克强接过话头说,兴城首先要兴业,有产业支撑才能有就业,特别是要发挥好服务业这一最大就业容纳器的作用。(9月8日《新京报》)
  
  城镇化是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力。有研究认为,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按1978年不变价格计算的人均GDP增加24.5元,按2010年价格是670元;在我国近10年年均10%的经济增长率中,城镇化贡献了3个百分点。专家坦言,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0.7个百分点时,消费率、投资率基本稳定在64%和35%左右。
  
  城镇化蕴藏着巨大的消费需求与投资需求,激发和调动了全国各地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安徽提出到2015年城镇化率超过50%,而2011年年底的城镇化率为44.8%;广西提出到2015年城镇化率力争达到50%,而2010年的城镇化率为40.6%;贵州提出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0%,而目前的城镇化率为35%;云南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45%,而目前的城镇化率仅有36.8%。
  
  借力城镇化提速,加快发展当地经济,这当然无可厚非。但不得不提醒的是,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必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是因为,没有产业支撑,财政收入无法保障,公共支出无钱开支,基础设施难以改善,农民就业更是难以吸纳。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梯度推进理论告诉我们,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间存在着产业梯度和经济梯度,存在梯度地区技术经济势差,就存在着技术经济推移的动力,就会形成生产力的空间推移。经济的发展趋势是由发达地区向次发达地区,再向落后地区推进。在笔者看来,这一梯度推进理论对推进城镇化建设不无启迪。引申开来讲,推进城镇化建设要因地制宜,有条件就上,没有条件就不能上,待条件成熟时再上,切忌齐头并进,一哄而上,违背客观条件的拔苗助长,必然是“好心办坏事”。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推进新型城镇化,就是要以人为核心,以质量为关键,以改革为动为,使城镇化正在成为人们的安居之处、乐业之地。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实上,要让农民进城生活,前提是解决农民在城镇就业创业,而就业创业离不开产业发展。由是而言,唯有建立“产业发展—增加收入—拉动消费”这一良性循环,就能够真正地吸引农民主动留在城镇、融入城镇。
  
  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浙江省,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上没有“一刀切”,而是通过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量力而行。2010年12月,浙江在经济实力较强的27个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加快实现其由特大镇向小城市转型发展。试点两年,27个试点镇总共新吸引48.3万人落户,城镇化率提高了5.8个百分点;镇里供职于工业和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比重达88.9%,高出全省5个百分点;试点镇每万人新增个体工商户95户,是全省的2.5倍。
  
  仅今年上半年,这些试点镇就实现了GDP1091亿元,其中7个镇超50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59亿元,其中5个镇超10亿元。更为可喜的是,这些试点镇在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的同时,城乡收入差距也在进一步缩小。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试点镇的农村居民现金人均收入为11782元,同比增长19.4%,比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快8.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缩小到1.72倍。更可喜的是,这些试点镇的发展势头赢得了社会资本青睐,目前已有绿城、万达、银泰等10多家上市公司抢滩试点镇,参与试点镇小城市建设的劲头十足。
  
  这得益于一批改革新政在试点镇里推出:县里支持试点镇用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切块,直接下达到试点镇;建立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镇综合性管理;在核定的编制内,试点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试点镇的行政级别不提高,但其部分镇的党政一把手升级,书记进入所在县(市)委常委,镇长明确为副县长级,列席县(市)政府常务会议等。
  
  显而易见,让一批经济实力较强的镇先试先行,利用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优势和发展成果,带动农业现代化,推动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显而易见,这种因地制宜、尊重规律的推进路径才是政府期待、百姓满意的新型城镇化,才是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
  
  文/陶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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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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