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的报道是11日下午5点多发出的,而当天上午云南当地的都市报《云南信息报》即发表了长篇调查报道《公职人员打保安:磕头求饶了还拖行扇耳光》。
不过,“云信”的报道从头至尾没有点出这个“公职人员”的大名,只说是黎姓业主,其供职单位,也被称作“省级单位”,黎某的职业,,也被称为“令人尊敬的职业”。接受“云信”记者采访的法院相关负责人也一再强调,打人的事情发生在“工作时间之外”。
相信“云信”的记者不会不知道新闻贵在真实具体的常识,对打人凶手和其所在的单位“姑隐其名”,肯定是无奈之举。否则,这篇报道很可能胎死腹中。以我多年的新闻从业经验判断,云南高院要想“搞死”这篇报道,只要动用其掌握的政治资源是完全可能的。
然而,云南高院可以“搞死”纸媒的报道,却很难挡住先前已经开始发酵的网络舆情。于是,高院和“云信”各让一步,“姑隐其名”也就成了妥协的结果。当然,这其中也包含了高院这个“省级单位”、“令人尊敬的职业”对自身名誉的爱护。毕竟,法官不守社会秩序还残酷地羞辱殴打维护秩序的保安,这事发生在一个法官身上,实在旷古难见,太恶劣了!
尽管云南高院要求或暗示“云信”报道“姑隐其名”有点掩耳盗铃,但毕竟挨过一时是一时。但作为国家通讯社的新华社,却没有理由去为一家地方法院和一个打人凶手遮丑包羞。新华社的报道虽然比“云信”晚了几个小时,但它不仅报了黎某被停职的最新信息,而且堂堂正正地点了云南高院的名,点了黎泰军的名,也点明了黎的民二庭副庭长的身份。
当然,也可能是云南高院在核实了事件经过之后(此事很容易核实,有清晰的录像在),也认为黎某的行为太过分,必须严肃处理。于是,借助新华社这个巨大的传播平台,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果真如此,那我们就应该为云南高院点个赞。
对比两家媒体的报道,不管主动还是被动,都可见云南高院的态度在悄然变化。其实“纸包不住火”,尤其是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黎泰军殴打维护社会秩序的保安,手段残忍,是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他用脚去勾跪地求饶的保安的下巴,看上去是羞辱保安,实际上是在羞辱他自己,在羞辱他所供职云南高院。就凭这一点,云南高院也必须严肃处理此人。
请云南高院谨记:打铁必得自身硬。法院和法官是社会正义是守护者,要守护住公平正义,那首先得自己行端身正。如何处理黎泰军是对云南高院的考验,期待云南高院能以公平公正的处理赢得公众的尊敬,对得起“云信”报道中所谓“令人尊敬的职业”。
文/江锡钰
来源:红网
作者:江锡钰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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