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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挖沟实乃无奈违法

来源:红网 作者:刘勋 编辑:艾伦 2014-05-08 0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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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两公里的一段路,却人为地在平整的公路上挖了18条宽约30厘米、深约10多厘米的“横沟”,这是省道225河南省新乡市五陵村段的奇怪现象。过往的司机说:“太坑人了,尤其是晚上十分危险。”而当地村民则说:“挖得还不够深!”(5月7日大河网)
  
  公路上挖沟无疑是违法行为,为何村民却振振有词呢?原来从去年底,村庄附近的牧野大桥限高限重,而新大桥尚未竣工,过往的大货车开始绕行225省道五陵村段,这里的车流量猛增,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设施及交通管理力量,大货车车速很高,时常尘土飞扬,而且半年不到发生了四起车祸,死了四个人。
  
  面对汹涌来袭的大货车,公路局的处长无奈地说:“我们把所有该提示的道路标识都设置了,但大车根本不看,照样超速和超载。”当政府职能部门都无奈之时,村民为了捍卫生命与健康只能走“挖沟限速”的下策了,而且挖沟比什么标识都好使,大货车慢了、飞尘小了,但这种公路挖沟的行为明显违反《公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村民宁愿违法也要捍卫生命与健康,这种无奈之举折射出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保障交通安全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不能无奈叹息了之。
  
  因为修建大桥导致被借道的路段车流突增,如果不采取相应措施,肯定会出现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完全可以设置减速带来控制车速,晴天时洒水抑制扬尘,在公路两旁安装防护栏,设置红绿灯路口或搭建临时性的天桥保护村民出行安全,加大对超载超速的处罚力度,这都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可是当行政不作为时,交通安全、村民健康就只能“裸奔”了。
  
  虽然村民可以依法起诉政府的不作为行为,可是诉讼程序的繁杂令他们望而生畏,当政府公信碎了一地,村民也只能选择违法维权了,但这样的无奈选择把政府公信、村民、过往司机、法律尊严都伤的不轻。
  
  文/刘勋

来源:红网

作者: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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