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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村”如有制度保障更显温暖

来源:红网 作者:杨金祝 编辑:夏熊飞 2014-06-05 0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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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退休干部丁巧荣租下新乡市凤泉区东鲁堡村一处院落,建起“太阳村”,免费收留服刑人员的子女。10年来,共有80多名孩子在此生活过,其中已有50多个人长大离开,踏入社会。(6月4日《楚天时报》)
  
  两个破旧小院,七八间平房,艰苦的环境并没有阻挡这位退休干部10年的热情。对于这样的免费救济行为,我们竖起了大拇指点赞。但是关爱服刑人员子女的行为不应该是一个人在战斗,更不应该是这位退休干部的孤独之旅。我们在为这位退休干部免费收留服刑人员子女行为点赞的同时,对于社会福利与关爱的缺失、国家制度救济的缺位问题,也得引起我们的深入思考。
  
  服刑人员子女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失去了和父母一起快乐成长机会,更不可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得到父母的关爱。而社会上不少人还以一种异样的眼光审视他们,他们在获得教育、生活等基本权利时,也会面对排挤和歧视,社会的冷漠常让他们“无家可归”。而这群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渴望被认可。只因为父母的原因让他们贴上异样化的标签,实在欠缺公平。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他们住进免费的“太阳村”,其实在寻找一种认同感,寻找那遗落的关爱与温暖。这个群体不应该成为被社会“遗忘的角落”,他们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爱与帮助,更需制度的保障。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政策中并没有明确针对服刑子女的条款。他们不属于孤儿,无法享受孤儿的福利待遇,可他们却没有正式的身份接受社会救助。这个尴尬地位,常常使他们与各种社会福利保障政策失之交臂。我国应该完善相关社会福利救助政策,设立专门的救助站。让这群孩子能和其他孩子一样,享受同等的教育、生活环境,健康快乐的长大。
  
  而我国现有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那些父母被判重刑,无人管教的孩子并没有涉及。法律的盲点,让这群孩子更没办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这群孩子由于缺乏父母生活的管教,是非分辨能力不强,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我国需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保障服刑人员子女的社会收养和教育问题。
  
  关爱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不仅关乎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映照着整个社会的良知。这位退休干部的救助能力是有限的,而还有更多的服刑人员的子女在寻找这样类似的“太阳村”。
  
  一个人的身影是形单影只,众人的力量则会让人倍感光明。如有制度的保障、政策的支持,那些不幸生活留下的“后遗症”才能快速得到愈合,那样的“太阳村”更显阳光,更显人性的温暖。
  
  文/杨金祝

来源:红网

作者:杨金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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