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嫌疑人何某于7月2日落网并被刑事拘留。何某仅被笼统的描述为中铁十局内退职工。而参与宴请何某、并因涉嫌窝藏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刑拘的陈某是中铁十局合川一项目部的经理,王某是其司机。当次宴请也被描述为宴请同乡。另据参与事件善后协调的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政府综治办人员的说法,蒋某曾向杨某表示,接待何某是上级要求,而就餐前,杨某被安排陪同何某去景区游玩;聚餐开具了单位发票。此外,当晚何某入住的是合川区的五星级酒店。
以上信息的叠加,反映出多个疑点。何某旅行游玩,获得的接待规格似乎远远超出了一个国企的普通内退职工所能获得的待遇。宴请何某的蒋某与之为同乡关系,宴请同乡安排下属作陪正常情况下也不必打出“上级要求”的招牌。一桩与地方政府毫无关系的刑事案件,地方有关部门却主动组成工作组来“帮助”死者家属与对方谈判,怎么看都很反常。事件善后的宗旨被确定为“对死者同情、最大抚慰和快速有效解决”,中铁十局异常爽快地以“工伤”赔偿原则赔付了死者家属130万元,也有用钱息事宁人甚至掩盖问题的嫌疑。
案件真相有关社会正义,不容任何掩盖,此案也并非自诉案件,不因为死者家属获得了较高数额的赔偿就可以放宽对涉案人员的惩戒追究。就以上疑点,中铁十局有责任向公众作出说明,而今已涉案被拘的何某,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内退职工?因为什么原因内退,之前担任什么职务,与一并涉案的陈某及发起宴请的蒋某等人除了所谓的同乡关系,还是否存在过任职主管关系、业务管理关系?
重庆市合川区有关部门也应公开回应舆论质疑,比如为什么要如此主动和积极的“帮助”死者家属谈判?是否因为中铁十局承揽的项目经过当地,为争取更多的铁路合作项目而帮助其迅速“搞掂”麻烦事?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的具体情况,为什么没有像其他许多案件那样进行更为细致的说明?6月29日晚宴及后来的暴力性侵还有没有别的参与者?参与者杨某生前的上级、6月29日晚宴的发起者蒋某为什么要说晚宴是“上级要求”,警方有没有求证过这个说辞的真假;蒋某此前安排杨某陪同何某到景区游玩,联系到杨某被何某带入酒店并实施暴力性侵害的结果,何某的性侵是否事前有过具体的策划安排,并获得了蒋某的配合?
中铁十局是特大型央企中铁股份的下属企业。此事表明,在中铁十局的下属项目部中,公款吃喝随意化,似乎根本不用担心审计和纪检部门的查处。惨案发生后,中铁十局更是慷慨的拿出了130万元赔付给死者家属,还用的是“工伤”名义。在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党纪政纪要求不断掀起反腐败反浪费高潮的背景下,却有这样一家央企呈现出如此混乱的业务、经费和人员管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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