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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订校规不如开门征校规

来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编辑:夏熊飞 2014-09-15 00: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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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穿校服如果卷了裤腿,或是在校园里手拿食物被发现,不仅学生要扣分,班主任也得被扣钱……”近日,宿迁市青华中学新出台的校规,引起了不少学生的吐槽,许多学生认为太过苛刻。对此,该校校长罗天阳解释说:规定其实没有那么夸张,“青华中学几乎是全宿迁市最松的学校,学生适应不了,那是因为他们之前太过散漫。”(9月14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不断有学生公开所在学校的校规,其中,或许渗透了学生对新环境、新校规的不解与抱怨。可不论站在学生一边,还是站在学校一边,似乎都“公说公有理,婆有婆有理”,学生和学校不能走到一块儿,难以形成共识。这是学校教育管理、学生学习成长中的一个矛盾。如果学生以校规为行为准则,校规改变学生的不良习惯,并为学生学习进步和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校规无疑值得肯定;反之,校规再严苛,学生却接受不了,甚至产生抵触、叛逆情绪,校规的严肃性即使不容侵犯,校规存在的价值恐怕也值得置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如同家庭、国家一样,会有不同的氛围,而影响或形成这种氛围就是规定、制度或传统。学校应该有独特的校园学习氛围、环境守则、文化气氛、道德规范,但学校如何制订校规,以什么为依据制订校规,是校长或学校领导说了算,还是学校全体师生共同完成,这样的答案不难找到,难的是具体操作者的态度和思维。
  
  早在2004年,教育部就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这样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学生行为、道德品质、学习、生活等方面,既是学校制订校规的依据和基础,也是校规的纲领。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制订和出台更有个性的校规,则应该在该文件基础上细化,不应该因个人好恶制订绝大多数学生难以执行或反感的校规。学校制订校规,也应该尊重老师和学生的意见,尽可能避免“一言堂”,使校规成为学生行为的束缚,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学习。
  
  媒体披露的奇葩校规较多,有的校规的确很荒唐。比如,某中学制订的“八大禁令”中要求,“严禁谈情说爱(男女生在校园拉手)”,男女学生被发现拉手一次则警告留校察看,发现第二次将给予开除处理;比如,“上课期间(周日至周四晚上)不准看电视,周末在家不准看湖南卫视。”这类校规过于细化,缺乏人性化。而宿迁市青华中学学生,在校园内喝瓶矿泉水都会受到制约,这与学生太过散漫能有什么关系?新校规让学生走在学校像做贼,是学校所需要的效果吗?
  
  随着学生年龄的变化、知识的进步,对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是有必要的。但一个中学认为学生太过散漫,有对学生之前所在学校校规和管理的否定,也有对新校规出台引起争议与不满的狡辩。个别学生太散漫,应多教育、感化和影响,而不是直接以严苛校规约束。制订校规,征求老师和学生的意见,体现民主管理的力量,渗透科学管理的内涵,激发师生对校规的认识,执行起来才容易,也能为学校管理、学生学习产生动力,呈现积极向上的学校文化内涵。
  
  文/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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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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