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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于办“小案”,依法治国如何落实?

来源:红网 作者:周智慧 编辑:夏熊飞 2014-11-16 1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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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在纵容小偷?”“警察叔叔去哪儿了?”江西日报记者余红举在其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上,向南昌市公安局局长王国强发了封公开信。余红举在信中称,妻子在记者节送他一辆自行车,不到一周即被偷。12日,南昌市政协“平安南昌”建设专题协商会称,“南昌现有电动车160多万辆,90%以上被偷盗过,有的反复被盗多次”。作为参会记者,余红举决定向市公安局局长写信,呼吁重视“小案子,大民生”问题。(11月15日《新京报》)
  
  一提到小偷盗车,相信很多人不禁会恨得牙根直痒。这种愤恨一方面是因为小偷丧尽天良到处频繁“光顾”,另一方面则源于公安机关向来对此类案件“无能为力”、“无可奈何”。就笔者所在地以及知晓的一些地方而言,老百姓自行车被偷了几乎不会报案,因为都知道报了案也没用;电动车和摩托车失窃后倒是会主动去登记一下,但大家都有“找回来无异于中大奖”的“共识”。民警这样说,报案者也这么想,彼此都已习惯。这种在愤怒与麻木中不断交织而产生的习惯,透露出一种令人堪忧的现象——小偷盗窃自行车、电动车与摩托车,几乎成了依法执法的“盲区”与“荒地”。
  
  小偷窃车看似事小,实则危害极大,并且让人“细思极恐”。首先是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南昌市政协调查称该市现有160多万辆电动车90%以上被偷盗过、有的反复被盗多次,这样的情形与数据并非南昌独有,全国各地与之相比乐观不到哪儿去。试想,每辆电动车就算只以两千元计,南昌市仅电动车受窃损失就接近50亿,那全国累计起来,是何等触目惊心?其次是直接促使大众“犯法”。小偷盗窃的车哪儿去了?显然要再次出售。那么购买黑车的人都单纯认为此车属于售卖者本人吗?真相是“你懂的”。很多人只要能贱价买车,很乐意在佯装不知中帮助“销赃”。也就是说,一辆车从被盗到出售,知法犯法的人会不断增多。这是非常恐怖的现象,如果盗车成了寻常、买黑车也是平常,大家都随意践踏律法,那依法治国理念如何能够真正根植于全民心中?再者会导致执法公信力严重流失。在老百姓眼里,公安机关治不住“小偷窃车”现象,只有“不愿管小事”和“没本事”两种原因。前一个是政绩观有问题,第二个是能力有问题,可不管哪个问题,毫无疑问都极度影响了执法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严重削弱了依法治国得到群众支持的重要基础。
  
  就目前来说,小偷盗窃自行车、电动车与摩托车已然成了老百姓受害面最广、受害频率最高的一种违法犯罪现象。依法治国要求执法机关必须依照人民意志来治理违法行为,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常态。那么,作为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小偷窃车频发现象,公安机关有什么理由不严加整治?况且,“治小贼”还有“大好处”。中央加强作风建设,就是从整治文风会风、整顿餐桌上的浪费等“小事”入手,营造了氛围、肃清了风气,最终取得了实效。同理,下大力气整治“盗车之贼”,从群众最关心、最需求办理的“小案子”入手,切实让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一天天好起来,就必定让更多欲意违法之人心生惧怕,“大案”必定随之减少。
  
  在笔者看来,如今公安执法机关疏于抓“小案”、不愿下大力气抓“小偷窃车”之类事关群众贴身利益的案件,关键还是认识上有问题,包括对“小案”的危害认识不足,对“群众满意”这一核心政绩认识不足,对依法行政的核心规律认识不足。窃以为,只要真正吃透“为民务实”真意,摆正了思想、深化了认识,那其他诸如办案中保障方面的硬件问题、能力方面的“软件”问题,都势必迎刃而解。
  
  文/周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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