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22日,贵阳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就3万余套保障房因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未及时投入使用的情况公开致歉,并承诺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2016年6月30日前达到竣工验收及分配入住条件。(11月23日《京华时报》)
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城市住房紧张的形势,现在的情况是,3万余套保障房建好了,却因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而不能入住,如此说来等于没建。不管任何东西,只有具有使用价值才有意义。3万余套保障房对贵阳市民来说,徒有观赏价值,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实际意义。
但是只要你翻开有关部门的总结和汇报看,3万余套保障房的意义非同一般,绝没有配套设施滞后和选址不当等问题。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类似问题在以往的媒体报道中连篇累牍,贵阳市为什么就没有吸取教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么犯了这样低级错误就不是一句道歉能说得过去的。还应该查一查当初决策者的责任,并进行追究,如此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那是勇气。建设3万余套保障房时,有关部门就不知道存在道路、供电、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滞后的问题吗?我看非也。只能说明是决策者的任性妄为罢了,除此再找不出最合理的理由。道歉只是动一动嘴皮子的事,但3万余套保障房无法入住的损失可就大得去了。这笔账谁来算?
保障性住房资金不是天上掉馅饼,一分一厘都是人民群众的血汗钱,所以,决策者在审核保障性住房选址时应该三思而后行,必要时听一听专家和群众的意见,这样才能防止决策时跑偏。领导不是事事通,也不可能做到任何事都高人一筹。
贵阳3万余套保障房“出事”了,这次能否成为下一个保障房的前车之鉴,值得拷问。
文/郭双年
来源:红网
作者:郭双年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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