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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走教”会加剧乡村教师“走掉”

来源:红网 作者:白毅鹏 编辑:夏熊飞 2016-03-29 0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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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红(化名)是广西省百色市西林县一所乡镇小学的教师。她还记得,3月3日,下午5点下班后,她就回县城的家去吃饭了。没想到晚上7点被到校督查的暗访组认定为脱岗,并在教育系统的内部文件中被通报批评,所犯问题是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返回县城。据了解,今年3月初,西林县的每个教师都签了一份师德师风承诺书。其中第一条要求教师“每周一至周五放学前必须留在学校”,这并不是指周一到周五的上班时间要留在学校,而是从周一上班至周五下班的全部时间都要留在学校。(3月28日人民网)
  
  下班回家吃个饭,就被通报了,心里真的很委屈,连同李红在内的几位被通报批评的老师,估计心里都有这样的想法。在对这件事情的报道中,当地学校也说出自己的一些无奈。由于学校离一些教师的家比较远,为了赶时间,有的老师经常会提前调课,留出时间,这样对学校的教学秩序始终是个困扰。同时,为落实上级整改作风的文件精神,故而当地要求教师全天留守在校。本来,学校为保证教学秩序,确保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这个初衷并无过错,但实施如此刚性的举措,却实在背离初衷。
  
  回家不代表教学工作做不好,不回家也并不意味教学工作能全心投入。学校的初衷是防止个别“走教”教师,在教学工作上心猿意马,但这完全可以对具体的责任人提出批评,同时加强对教师的考勤考核工作。但直接把全体教师下班回家的权利中止掉,却不免因噎废食,得不偿失。本应属于具体的个人责任,却牵连了其他兢兢业业,本可以归家的教师,这实在妨碍教师的个人自由。虽然有老师为保全工作,委曲求全,但私底下想必是敢怒不敢言。教师的职业很高尚,但它依然是一个职业,不在工作时间的教师,可能是老人的子女、对方的配偶、孩子的父母、朋友的朋友,他们也有剪不断、隔不开、避不了的个人生活圈子,从情理上,他们有他们需要回到家中的必要性,而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出发,教师也应该在下班后享受充分的自由,而不是为莫须有的玩忽职守做出牺牲。
  
  尤其是在乡村教师这个问题上,他们相比很多城市的教师,已经付出了离家远的成本,怎能再过度苛求其不回家?诚然,论及教师调课回家的本质,是乡村教师普遍存在的一类情况,这也涉及乡村教育和城市教育,在教师权益上的一个平权过程,这个问题将会持续存在,也需要充分的时间来化解。
  
  有的时候,在面临乡村教育师资难觅、教师难留、待遇难保障的现实时,除了当时的妥协,校方对乡村教师的权益更需要拿出争取和维护的姿态。针对乡村教师的平权举措,不仅落实在宏观抑或微观的优惠政策,也应侧面地体现在在对乡村教师的一种体贴、关切、爱惜与呵护。也就是说,诸如西林县的地方领导,既需要为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环境不断努力,更需要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拿出耐心和诚意,断不能要一刀切的刚性措施,而要审时度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扭转教师无故调课的情形中,给予当地教师更多的理解与宽容。而禁止“走教”,只会让更多的乡村教师选择“走掉“,即使人不离岗,也只会带给日常教学更多的负面情绪。
  
  文/白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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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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