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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零钞清点费”是在“拉仇恨”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云勇 编辑:易木 2016-05-16 0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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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500枚以上硬币,要收取清点费?”清点硬币费时费力,银行可借此收费吗?5月14日《南方都市报》刊文《客户存硬币,清点费不能由客户支付》表示:法规只是禁止银行向客户收取清点费,却并没有禁止员工向银行索要清点费,因此,参与清点的员工完全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要求银行给予一定报酬和补贴。如果这笔清点费由银行支付给员工,作为对员工的补偿,就合情合理,无可非议了。
  
  上述观点说通俗点,就是零钞清点费不能由客户支付,可以由银行支付。这是一个好主意吗?真的“合情合理,无可非议”了吗?上述观点很能迷惑人,但是不得不说,“银行支付零钞清点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馊主意。
  
  “零钞清点费”于法无据。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收取“零钞清点费”。前述观点的作者也赞同这点:“银行向客户收取清点费是违规的,是被明令禁止的。因此,银行不能向客户收取清点费。”“零钞清点费”是涉及公众利益的服务收费项目,既然没有法律依据,怎么能随便扩权收费呢?“零钞清点费”,根本就不应该有!
  
  国家设想推进“一元硬币化”,“钢鏰儿”将成流通主角。如果“存500枚以上硬币”收取“零钞清点费”成立,老百姓有对策,可以每次存499枚就是,分多次存;银行员工有办法,可以设法拖到下班后才清点完,银行得多支出“零钞清点费”或加班费,总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银行不合理收费导致不合理的行为,“零钞清点费”无助于“一元硬币化”新政的推行。
  
  退一万步,假定“零钞清点费”于法有据,“银行支付零钞清点费”,这会在现实中面临多重悖论。
  
  银行工作人员为客户清点钞票,不管是清点百元大钞,还是清点一元以下硬币,实质并无多大区别,都是为客户服务,这是银行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操作要领,这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要求,不需要高深的技术操作,做好本职工作怎能额外收费呢?这个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难道也需要推翻吗?
  
  如果允许“零钞清点费”存在,那么,整个社会会乱套。比如老师出试卷,看卷子,批作业,本来是老师的基本要求,老师也完全可以依样画葫芦,收取出题费,阅卷费,批改费。还真别笑话,一些侄子侄女读中学时就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披上合法外衣,巧立名目乱收费就会在各行各业大行其道。
  
  “银行支付零钞清点费”,客户真烦恼。银行利润从哪里来?还不是利用客户资金赚取的借贷利率差,归根到底是来自客户,羊毛出在羊身上。银行总是稳赚不亏的,名义上银行出钱奖励员工,隐形的还是客户在吃亏。多次见过企业和银行打交道的诸多痛苦,零钞清点费,实质是给客户增加一些麻烦。
  
  银行“零钞清点费”是在“拉仇恨”。2015年各行业年平均工资为53615元,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62029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9589元。在非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114777元,首次突破11万元;采矿业平均工资则多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5月14日中国新闻网)近年来,国家出台各种政策法规,对收入分配“调低、控高、扩中、打非、规灰”。银行收入这样高,倘若银行还设立“零钞清点费”,这难道不是“拉仇恨”吗?这难道不是与政策法规背道而驰吗?
  
  文/李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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