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航CZ380航班由浦东打算飞往广州,登机过程中,一名老太太向发动机扔了一把硬币,导致航班延误了5个多小时。经勘查,机务人员共发现9枚硬币(其中发动机内部1枚1角硬币)。经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调查,涉事旅客邱某(女,80岁,无违法犯罪和精神疾病记录),称其抛掷硬币是为祈求平安。据了解,向发动机附近抛撒硬币、后续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扰乱单位秩序”,可处治安拘留5到10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不过,由于找到了全部9枚硬币,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公安机关考虑到邱某已经80岁了,且没有故意破坏的主观愿望,对其不予处理。(6月28日《新民晚报》)
就在人们还担心老太太能否承担起可能的天价赔偿时,公安机关“不予处理”的决定再次刷新了公众认知——如此可怕的行为,竟然因年龄够大就可以免于受罚。
如果其他乘客没有发现其扔硬币的行为呢?后果是人们不愿想更不敢想的,轻则发动机受损,造成巨额损失,重则……一个简单的法律常识是,某种行为的后果及可能的后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受到惩罚的轻重。如此来看,“不予处理”的决定是否太宽容了?谁又该对耽误了五个小时时间的其他乘客负责?
警方的理由有二:一是无主观故意,二是年龄大。先说主观故意。这里的故意,其实很难证明——扔是故意扔,但目的是祈求平安还是其他,也许只有其本人最清楚。退一步说,如果具有主观故意,那就触犯了刑法,自有更严厉的惩罚;即使无主观故意,客观上产生了严重后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应当接受惩罚。在天津摆气球射击摊的赵春华(51岁),主观上也没有犯罪故意,为何还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三年六个月呢?因此,无主观故意只说明未触犯《刑法》,却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年龄是挡箭牌吗?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70岁以上老人免于行政拘留,但并未有“罚款也可免去”的规定。考虑到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巨大危害,如今却连500元罚款都不用缴,警方的作为是否已超越了法律的授权?长久以来,“法不责老”成为公众吐槽的焦点之一,更因此带来了诸多危害。譬如,四川达州3名男孩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虽然事后警方经过调查认定,老人及其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但因老人年满70岁不予执行。一时间,老人碰瓷讹诈免责的声音四起,更让很多人坚定了“老人不能扶”的想法。
尊老爱老不意味着以情代法,一味地姑息迁就不仅让法治蒙羞,而且会起到极坏的示范效应,更可能纵容极少数老人倚老卖老,于是才会出现“老人殴打公交司机十余分钟,称‘你报一百次警也没用’”这样的咄咄怪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官巨富不能例外,年龄也不应是违法不究的挡箭牌。这是理想的状态,也是努力的方向。
文/宋鹏伟
来源:红网
作者:宋鹏伟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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