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已经有包括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出台了类似政策,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在10到20天不等,这让“百善孝为先”变得更加可行。(8月7日中国新闻网)
子女“护理假” 真能助力“常回家看看”?至少有三大绕不过的现实难题。
子女“护理假”有用吗?写入法律就有用?想得太简单了。比如对于父母在外地的职工,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可达45天。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个1981年出台的规定“名存实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2015年6月21日《新京报》)如果说探亲假可以“名存实亡”,延长的产假可以“名存实亡”,凭啥子女“护理假”不可以“名存实亡”?
政府能给个人钱吗?遇到民众护理亲人等现实难题,给假期好像成了政府部门的首选。现实给出了尴尬的答案,政府可以走出死胡同,换思路不?国家成了第二大经济实体,农村老百姓也有了老年补贴,扶贫脱贫也有补助,为啥不可以适当补助下子女看父母?如有这笔补助,不受工资收入下降等影响,或者用这笔钱,请人到医院护理父母,都可以。
给子女“护理假”,最大的困难不在行政事业单位,而是在企业。要企业承担巨大的压力,比如可能正常生产被打乱,需要找能人顶岗。企业承担诸多费用,企业承担一人或数人,承担一年费用,或许都可以咬牙挺过去。若年年如此,不能总要企业全部承担费用吧?
没有真金白银,仅仅只给假期的子女“护理假”太瘦太瘦了,太单薄了,撑不起“常回家看看”,有几个员工敢休呢?完全可能沦落到像探亲假等“名存实亡”的境地,如果是这样,这样的假期只是中看不中用,还能有多大意义呢?
文/李云勇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云勇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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