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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养懒人”回归低保初衷

来源:红网 作者:何勇 编辑:王俞 2017-10-11 0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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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政府近日正式发布省政府令,公布修订后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该办法指出,有劳动能力但拒绝劳动者等四类情形,将被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资格。(10月9日《宁波日报》)

  目前,我国低保还处于低水平状态,即便是经济相对发达的浙江省也不例外。在这种情况下,低保政策出台拒绝“养懒人”条款,难免会挨骂。但是,从低保制度设计层面说,拒绝“养懒人”并不属于苛刻的要求。相反,恰恰是回归低保制度的初衷。

  低保制度起到的是兜底功能,主要是兜底那些没有能力创造美好生活的穷人家庭,让他们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低保政策在客观上确实已经存在养懒人现象,背离了兜底没有能力者的初衷,引起了很多非低保户的强烈不满,毕竟低保名额有限。

  在现实生活中,城市和农村都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手有脚,就是缺乏进取心,不求上进,不想工作、不找工作,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增加收入以改善和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只想着依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解决基本的温饱,得过且过过着饿不死的穷日子,也就是我们民间俗称的好吃懒做的无赖。

  浙江省明确规定低保政策不再简单根据家庭经济收入来确定低保资格,而是充分考虑到造成家庭收入低的原因,取消那些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劳动者的低保资格,这就斩断了懒人吃低保的路子,在客观上督促和倒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回到社会,靠自己的双手去保障家庭生活和创造更美好的家庭生活。

  当然,低保政策拒绝养懒人,必须避免造成误伤,不能伤及无辜。一方面,低保户有劳动能力但拒绝劳动的,要考虑到他们拒绝劳动的具体原因,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如果家中有需要照顾的患病的老人、家属,那么就不能简单将其当成懒人对待。另一方面,最关键的是,在取消有劳动能力而不劳动者的低保资格之前,应当对他们加强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同时,政府向低保人群提供或介绍工作,不能为了解决他们的就业而盲目推荐,要结合他们具体的就业能力精准介绍工作。

  文/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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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勇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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