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更名难”呼吁政务服务升级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王俞 2017-11-11 00:02:25
时刻新闻
—分享—

  19年前,广西贵港市港南区瓦塘乡思怀村村民梁取强在办理登记结婚时,没有使用身份证上的名字,而是采用了上学时的名字。近年,梁取强因在外省购买了房产,为了小孩上学,需将户口迁移到当地,但由于自己结婚证和身份证名字不一样,他需要回到老家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而,看似不起眼的一件小事,却让梁取强两年多来在两地来回折腾了六趟,仍解决不了问题。(11月9日广西新闻网)

  很难想象,在当下众多地方政府大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马上办”等便民举措之时,还有一些人为了简单的“更名”而来回折腾。

  当然,并不是说当地政府部门就有多大过错,毕竟他们也只是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审批、处置,并没有任何刁难或故意设卡。再者来说,深究名字出错的根源,还在于公众本人没有按照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来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才是这个问题的责任主体。但是,我们更应厘清一点,就是公众之所以会用“学名”代替“实名”进行婚姻登记,更多的是受当时社会环境和地方习俗的影响,并非故意为之,现在想要纠错,有关部门应该多指导、多想办法,帮助其解决现实诉求,而不是“硬邦邦”地守着规章制度,任由其反复跑腿。

  理应看到,现在问题的关键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学名”没有经过任何“官方”注册,也就意味着无法确认两个名字是否同属一人,缺少最核心的印证资料;二是对这种非常特殊的情况,究竟该如何更名,政府部门缺少必要的规范流程。

  要想真正解决公众的“更名”诉求,从第一点入手恐有诸多困难,即便一些对其熟悉的人可能都因时间久远,无法确认其是否曾用过“学名”,可行的办法就只有从第二点入手,通过政务服务升级来避免公众奔波之苦。一来,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该加强沟通协调,不能总把问题归咎于“历史遗留”,而应在现有政策的框架下,研究切实可行的细化办法,对类似问题进行规范,让公众不“白跑”;二来,公安机关可以尝试通过查阅当事人个人档案,走访当事人同学、老师等,尽可能对当事人信息进行验证;三来,民政部门可以查阅以往的档案资料,比对身份证信息、家庭住址、照片等,进一步完善证明材料。

  事实上,如报道中的“更名难”问题,现实还有很多。尽管《民法总则》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民法通则》更为详细阐述,“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但真正执行中,“更名”却并非想象中简单,或许是时候该有所规范,让政务服务升级,更加便民利民了。

  文/陆仁忠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王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7/11/11/447107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