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就是俗称的“民告官”。告官不见官,是社会诟病已久的顽疾。而北京市西城区近年来通过制度建设,不断打破这种怪圈。记者了解到,2017年,包括区长在内的西城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5次。(1月13日新华社)
现实生活中,群众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并不多见,而提起行政诉讼的“结局”大多也是“告官不见官”,使得不少本该通过司法诉讼解决的问题进入了信访渠道,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这不仅不利于听取群众意愿、回应群众诉求,也不利于倒逼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
政府“一年45次当被告”,这是一种法治进步。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法治的天然捍卫者,更应是坚定的建设者。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应带头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行为准则。作为一级机关或政府的法定代表人,主动接受群众的法律诉讼,彰显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也显示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力决心。
事实上,北京市西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项工作开展有几个年头了。随着民告官案件的增多,政府出庭的次数也越来越多。2014年为11次,2017年这一数据为45次。对于群众而言,依法捍卫自身合法权利,是权利意识与法治意识的有益彰显;对于政府而言,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倾听民声民意,也有利于在诉讼过程中反思工作短板,提升工作实效,从而加强干群互信,凝聚社会共识。
出现“告官亦见官”的可喜变化,背后源于行政考核的“指挥棒”效应。在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现实语境下,西城区要求,遇到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将会收到由法院发出的一份出庭建议书,其出庭情况还将列入区政府的年度行政考核。这提醒其他地区其他部门,要积极用好行政考核、干部提拔等方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建设力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应该指出的是,让“告官亦见官”成制度常态,不能只满足于数量上的增加,还应有质量上的提高。一次行政一把手参加的行政诉讼是一次很好的法治公开课,对有关部门来说无异于是一次直面问题、反思教训、总结提高的法治实践,对普通群众来说,也是一次增进对政府工作了解信任、支持理解、呵护包容的良好契机。因此,政府不仅要及时解读政策,对于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不足也要立行立改,以扎实的实际行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群众收获源源不断的法治幸福感与获得感。
文/汪东旭
来源:红网
作者:汪东旭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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