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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债6200万“造景”,贫困县为何热衷搞“形象工程”

来源:红网 作者:任凯 编辑:田德政 2019-01-21 22: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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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报称,甘肃省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陕西省韩城市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存在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针对国家贫困县甘肃省榆中县投入资金6200万元建设景观广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该县没有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而是举债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门”,盲目立项、搞“形象工程”,要求及时整改到位。(1月20日 央视网)

  近年来,关于贫困县大兴土木、兴建楼堂会馆,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新闻屡屡见诸报道,引发舆论对地方主政领导批评和抨击,但是在上级部门追查和整改反馈中,相关主管领导真正被严肃问责、处理的消息却鲜有报道,事情还未得到解决,随即便被新的热点话题覆盖,成为了“新闻烂尾”。

  一边顶着贫困县的帽子,一边搞不符合发展实际的“形象工程”,之所以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和一致批评,就是在于贫困县发展的现实情况和不惜代价建设“形象工程”之间产生的巨大差距,给公众造成地方政府置民生疾苦于不顾的认知。事实上,从媒体后续采访报道及整改通报来看,一些贫困县举全县之力、不惜代价建设景观广场、地标建筑,其目的在于招商引资、提升县域形象,寄希望于与其他市县在“招引”竞争过程中增添筹码,使得投资方留下一个较好印象。

  顺着这个逻辑来看,贫困县“形象工程”似乎也合乎“情理”,也是为了发展。但是,对于这一解释民众并不买账,为何?问题关键在于贫困县留下的历史发展欠账太多,举全县之力不惜代价搞“形象工程”与改善民生投资上相差悬殊,从报道来看,一些热衷于建设“形象工程”的贫困县部分乡村至今尚未通电、通路、通自来水。贫困县为促进招商引资,吸引人才,提升城市形象建设一些景观广场或可理解,但是应该适度,平衡好改善民生和景观工程建设投资比。正如此次住建部对榆中县投资6200万“造门”“造景”通报批示所说的,该县没有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而是举债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门”,盲目立项、搞“形象工程”。贫困县搞景观建设也应该符合实际、量力而行、适度投资。

  出于发展的考虑建设形象工程,尽管存在过度投资现象,但在“招引”过程中起到一定作用,长远来看,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改善民生是有利好因素的。但是不可否认,在部分贫困县的主政领导中也存在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不正当利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行为。县一级的领导干部流动性大,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也导致了在任的部分县级领导干部急于干出些“成绩”,在实际工作中不务实,追求大干快上,随着近年来中央及省市财政在扶贫资金上的大量投入,贫困县获得了更多资金、政策倾斜,似乎有种“暴发户”的感觉,既不能让资金闲置、还得把钱花出去,怎样最“立竿见影”,怎样能凸显政绩,搞景观建设等“形象工程”竟然成为一些贫困县领导干部心照不宣的选择。

  国家的扶贫资金不能被闲置,但更加不允许被浪费,一些贫困县挪用扶贫资金甚至不惜举债搞所谓的景观提升,透过“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背后,实际暴露了一些领导干部懒作为、怠作为、乱作为,在整改过程中,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及时介入,给社会公众一个公平合理交待。

  文/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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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凯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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