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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几个历史细节,感知我国政体之伟大!

来源:求是网 编辑:陈乘 2019-10-10 1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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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回顾历史,我们方能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的这个伟大创造的深刻含义:

辛亥革命后,中国曾一度效法欧美资产阶级国家实行所谓的议会制、“三权分立”。结果,都是政客愚弄百姓的骗人把戏。

加入过同盟会的董必武对此有过一段入木三分的形象揭露:“旧民主主义的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中当权的一部分人容许另一部分的少数人,所谓反对派,在会议讲台上去说空话,而当权者则紧握着行政权柄,干有利于本身统治的事情。这是剥削阶级在广大人民面前玩弄手腕、分取赃私,干出来的一种骗人的制度。”

如此这般的骗人把戏,使得欧美资产阶级国家的议会制、“三权分立”在近代中国的实际生活中名声败坏,连许多原先热衷于这种制度的知识分子也纷纷大失所望:“政治的贪污,选举的把持,真是史不绝书”。

正是在中外历史经验的比较总结中,中国共产党人认为,新中国不能搞西方式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而采用与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对于即将建立的新中国采用什么样的政体,曾有过一番讨论。

毛泽东说:“我们政权的制度是采取议会制呢,还是采取民主集中制?过去我们叫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现在我们就用‘人民代表会议’这一名词。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议会制,袁世凯、曹锟都搞过,已经臭了”。

1949年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新中国的政体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全新的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还没有一种制度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样,能够让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享受这样充分的民主和广泛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1949年9月,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在参加完北平各界代表会议后慨然写下这样一段文字:“我踏进会场,就看见很多人,穿制服的,穿工装的,穿短衫的,穿旗袍的,穿西服的,穿长袍的,还有一位带瓜帽的——这许多一望而知不同的人物,而他们会在一个会场里一起讨论问题,在我说是生平第一次。这是什么意思呢?我望着会场前挂着大大的‘代表’两字,不免点起头来。代表性呀!北平住着的就是这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试问英美那一个议会能从普选中达到这样高度的代表性呢?”

1953年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实施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申纪兰正是凭着在全国首倡“男女同工同酬”,当选了全国人大代表。

1954年9月15日,从海滨到草原,从高原到绿洲,1000多颗激动的心向北京汇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位于中南海的怀仁堂开幕。9月20日,出席会议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投票,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历史已匆匆而过,但历史给予人们的思考却远未停止。

65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植根于人民群众,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中国各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地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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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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