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韩先生手机卡销号后,申请退回3500元余款,却被告知“只有在移动柜台现金缴费才能退现”。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介入后,几番努力,经过长达4个月的艰辛维权,韩先生才得到退款。提起此事,韩先生感慨地说:“手机销号退余款,咋就这么难?”(11月11日《工人日报》)
互联网金融和智能手机普及,第三方支付已成为常态,民众通过手机就可以快捷缴纳各种费用,手机缴费也不例外。然而,“缴费容易退费难”潜规则,却常常困扰着广大消费者,长春市民韩先生手机销号退话费余额,经历长达4个月的艰辛维权才拿到退款,就是一个活生生例子。笔者认为,“话费退余额难”有违公平交易原则,属于典型店大欺客行为,这种潜规则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动动手指不到1分钟就能给手机缴费充值,十分方便快捷。但如果手机销号或不小心错交了高额话费,想要退话费余额可不是一件容易事,长春市民韩先生就是例证。按照当地通讯公司说法,客户只有通过柜台现金缴费充值的费用,才能办理退款;而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等第三方平台缴费的,则无法办理退款。如此规定毫无依据可言,因为不管是在柜台缴费,还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充值,所缴纳费用都进了通讯公司的账户,怎能拒不认账呢?这种店大欺客做法,当然令消费者难以接受。
其实,“话费退余额难”是通讯公司从自身利益的考量,其已吃到嘴里的“肥肉”,怎肯轻易吐出来。消费者退话费余额,手续麻烦“跑断腿”、费时费力,许多消费者在重重障碍面前便“败下阵来”,会选择放弃所剩不多的话费余额退费,这对通讯公司来说正中下怀,让他们在背后偷着乐。而对第三方平台缴费无法办理退款,或许因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话费,消费者可能购买的是促销的优惠或打折话费卡,通讯运营商如果按照原款来退费岂不亏本?运营商为了自身利益不受损失,就会拒绝这类退费。
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用户手机销户要求余额退现金申诉处理的回复》明确提出,手机账户余额归用户所有,当用户要求对账户内金额进行支配使用时,通信企业应切实履行其配合义务,向用户退还账户内余额。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也就是说,无论何种渠道充值话费,这种“预付款”式的话费余额都应返还用户。至于优惠或打折的话费,可以折算出实际话费余额退还给消费者。因此,有关监管部门应敦促通讯公司立即整改和纠正,为退话费余额提供便利,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手机“携号转网”即将推行,各大通讯公司之间竞争将更加激烈,只有重视消费者的合理合法诉求,按照公平公正交易原则,不设置任何消费的障碍,为消费者做好诸如话费退余额等各项服务,才能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否则,无视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将被消费者无情抛弃。对此,各大通讯公司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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