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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整治房屋安全,不能总是“等”字当头

来源:红网 作者:周志宏 编辑:陈乘 2020-03-23 21: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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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摸清房屋安全隐患底数,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更好地推进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日前,福建泉州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3月22日 《泉州晚报》)

泉州意欲摸清的房屋安全隐患重点场所,不可谓不全;接受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不可谓不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的做法,不可谓不实。

现实问题是,就“房屋安全隐患底数”而言,有关职能部门的心里原本是应该有本“明细账”的。只是对一些“新增”的、隐瞒不报的、检查尚未发现或根本发现不了的可能一时心中无数。但只要工作作风实一些、责任担当强一些、检查方法新一些、检查措施实一些,一次检查不行,两次;明察不行,暗访;只要是出以公心,只要是依法办事,应该还是能发现一些问题的。

这其中,有一些疑问需要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向群众解释清楚,“四无”建筑哪来的?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职能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是如何履行职能的?无竣工验收,何以能交付使用?比如,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的建筑、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等,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当时为什么没人出面制止?还有,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和存在消防隐患的建筑,为什么不督促及时整改?诸如此类,为什么不是“治未病”,而是“治已病”?是有关职能部门懒政、不作为、慢作为,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整治房屋安全不能总是“等”字当头。房屋安全,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尤其是整治重点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是必须的,是当务之急、势在必行。但是,为推进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全面摸清房屋安全隐患底数,不能等群众举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尤其是整治重点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不该也不能等到“百日大整治”行动。平时的检查监督工作不能打折扣。排查安全隐患,就是要发现和解决问题,如果排查只是走过场;或是遇到矛盾和问题绕道走,故意回避矛盾和问题,抑或是因为“难言之隐”,对安全隐患睁只眼闭只眼,结果,隐患依然是隐患,“等”隐患成了“明火”、酿成事故才发现,才重视,如此而已,一切可就晚了。

有道是,隐患险于明火。无论如何,“全面摸清房屋安全隐患底数”还得靠政府及有关职能主管部门。当然,也离不开“接受群众举报”。不管怎么说,不能再等了。要雷厉风行,更要深入细致;要“全面开花”,不能有“漏网之鱼”,说到底,排查隐患,为的是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总是在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失万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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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志宏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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