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获悉,中电电机创始人、原董事长王建裕,4月18日下午翻墙进入竞争对手华永电机厂区拍摄,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控制后报警,当地警方随后将其带走调查。令人想不到的是,此事被报道之后,引得不少网友的“称赞”。部分网友称王建裕“有责任心”“有上进心”“好老板”“努力”“敬业”等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属侵犯商业秘密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翻墙偷拍同行,属于明显的违规违法行为,“点赞好评”明显不合理。
其实,不难猜想,一切称赞都源于“社会刻板印象”。在有些网友眼中,既然王建裕为上市公司的创始人,就必定是一个“有钱人”。一名有钱人竟然能“身先士卒”“不辞劳苦”“翻墙求知”,强烈的反差感自然能突出其“敏于好学”“不耻下问”的“勤奋印象”,进而赢得了部分网友的“青睐”。
实际上,翻墙偷拍不是“凿壁偷光”,我们不能迷住了眼。假设,换一个人,不是王建裕翻墙,而是他人翻墙,该怎么看?换一种行为,不是偷拍,而是用高价购买窃取,该怎么看?或者,换一个结果,偷拍行为给竞争对手造成了重大损失,又该怎么看?要素换了,性质没有变,违法偷拍就是违法偷拍。
我们鼓励企业家用正当和合法的方式研究和学习,任何以窃取他人知识产权牟利的行为都是可耻的。身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创始人,本应该坚守商业道德伦理的底线,成为商界典范。自贬身价,靠不法行为牟利,“鸡鸣狗盗”的结果,既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败坏了自家公司的声誉,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难以估量。
无论是“点赞”“调侃”还是“反对”“谩骂”,“保护知识产权”都应该成为全社会的道德自觉。在社交网络的环境下,我们任何一句看似无心的点赞,都会影响个网络空间的风气。在面对违法犯罪的问题上,舆论的声音应该是一致反对。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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