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全国首个未配备公筷公勺罚单”,警示意义在哪

来源:红网 作者:姚村社 编辑:陈乘 2020-06-07 17:12:31
时刻新闻
—分享—

6月5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5月《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公布实施后,衢州市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未配备公筷公勺的饭店开出了50元的行政罚单。据证实,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公筷公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6月6日 中新网)

《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22日起施行,仅仅半个月后,“全国首个未配备公筷公勺罚单”就在该市产生。虽然有人对此表示不解,甚至认为是小题大做,但有关人士表示,正如近年来各地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一样,餐饮服务机构配备并使用公筷公勺,不仅是一种值得倡导的文明行为,更是餐饮服务机构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显然,这不单单是个50元罚款的问题,其警示意义明显而巨大。

“全国首个未配备公筷公勺罚单”的出现表明,“公筷公勺”问题在实际中的落实情况还未达到预期。从相关报道看,此次涉事饭店并非第一次被发现“未配备公筷公勺”,在此前两次检查中,执法部门免费向该饭店提供了公筷公勺,并进行了教育引导。5月26日中午再次查到不为顾客配备公筷公勺现象,两位执法人员随当场做出相关行政处罚。这一执法过程至少说明“公筷公勺”问题要真正成为大家的共同认知和良好习惯,还有不短的路要走。因为就目前而言,“有的消费者干脆不用、有的消费者经常出现公勺公筷和个人勺筷混淆的情况”确有一定的普遍性。

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发出须切实注重公共卫生保障的警示,多人用餐分餐制与使用公筷公勺,早已被社会多个组织和各方面人士所关注和呼吁。面对原本并不复杂的“公筷公勺”问题,各个饭店餐馆惟有积极顺应、主动推动才是明智之举,麻木不仁或消极应付都是不足取的。人们希望的是,类似的罚单以后不出现或少出现才好。

作为地方政府,不妨借鉴衢州市的做法,出台类似两人以上就餐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或提供分餐服务的规定及相关处罚细则,在法规方面为执法部门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硬杠杠”。执法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可通过定期公布公筷公勺“红黑榜”等措施,用法律和制度刚性约束人们的行为。全社会则应积极践行“夹菜用公筷”“每桌有公筷”“主动用公筷”倡议,推动“公筷公勺、用餐有礼”,使之逐步成为公众普遍的用餐方式,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餐桌革命。

来源:红网

作者:姚村社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0/06/07/731972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