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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犬咬猫,不爱请别伤害

来源:红网 作者:皮思琪 编辑:刘昱 2022-06-12 2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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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思琪(北京体育大学)

6月8日,浙江金华横店一男子带着比特犬上街溜达,一只怀孕即将生产的小猫却被这只狗咬死。据知情人称:这不是男子第一次放任犬只咬死路上的猫狗。被咬死的母猫之前是流浪猫,后来被一家咖啡店喂养,怀孕后肚子非常明显,甚至可以摸到小猫的头。当晚母猫已经被埋葬。(6月10日 星视频)

何为比特犬,比特犬作为性格暴躁和攻击性强的一种中型犬,被誉为世界上战斗力最强的犬。比格犬是当初人们为了斗狗而特意培育出来的犬种,其性格爱惹是生非,争强好胜,勇猛凶残。虽说比特犬个头不大,但是皮肤非常的厚,更重要的是比特犬一旦开打,就会从体内源源不断的分泌大量的肾上腺素,甚至盖过了它的痛感神经,速度也会瞬间提高三四倍,极其凶残。但其优点是对主人格外忠诚,但是对陌生人有攻击性。

众所周知,在中国遛狗需要牵绳,更何况是比特犬。而浙江的这名男子作为狗主人,明知自家的狗是比特犬,性情凶猛,却在出来遛狗时不牵狗绳,甚至任由比特犬撕咬怀孕流浪猫,致其死亡,其“反社会”的变态心理可见一斑。该男子的行为属于违反社会公正良俗不道德行为。

此外,在中国,城市内不允许饲养比特犬,狗主人不能为其办理狗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事实。目前,广大网友纷纷艾特当地公安,希望对男子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责,但若真的追起责任来,这名男子大概率也只是会被没收比特犬,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这样的处罚是否太轻?是否能真正的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结果显而易见,此种处罚只能是饮鸩止渴,不能釜底抽薪。

烈犬致害事件层出不穷,究其根源,在于法规的不健全。若从“保护”的角度来说,相关的动物保护法亟待成立。目前的法律对于动物的保护仅仅局限于野生保护动物的保护,而宠物则只能作为主人的私有物品以及财产进行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正是因为流浪猫没有主人,没有可以保护它的人,该男子才能在放任比特犬咬死流浪猫之后,不顾女网友的喊话扬长而去。流浪猫的生命由谁负责?流浪猫被恶意伤害后将如何处置,这些都是目前法律的空白部分,都亟待完善。

每一条生命都应该被尊重和平等对待,不爱请别伤害。若从“管”的角度来说,谁去管?怎样管?首先狗主人必须成为第一道防线,狗主人应当与饲养的犬只之间建立挂钩关系,既然养了就该管到底,应该对自己的狗的行为负责。且这项挂钩关系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意识层面,也应该落实到法律法规上面,以法律界定责任人。同时,在和狗建立挂钩关系之前,可以适当地进行训犬方面的正当培训,从而帮助狗主人更好地管控自己的狗。此外,城市的管理者应该成为第二道防线,要加大宣传保护动物的相关知识,打击和劝导一些虐待动物的行为。纵犬咬猫这样的恶性虐待动物的事件已经不是个例,以前的女子高跟鞋踩猫事件,开水烫怀孕母猫事件等等都在给我们敲响警钟。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饲养员”,我们与动物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但由于相关法律的空白,动物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使一些极端的施暴者找到了宣泄的出口。他们张牙舞爪,肆意狂欢,通过虐待动物以满足自己的施暴欲和追求快感,却逍遥法外。许多人为此感到气愤,却又为不能将他们绳之以法而感到无奈。若不及时加以制止,长此以往,可能会增加社会的戾气,造成恶劣影响。

无辜的动物不该成为宣泄和施暴的对象,成立和完善相关的动物保护法应被“提上日程”。只有落实责任,才能更好地为每一条生命撑腰。

指导老师:刘贺娟

来源:红网

作者:皮思琪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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