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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女”逆行插队殴打男子,谁也无权“逆法律而行”

来源:红网 作者:李蓬国 编辑:田德政 2024-08-31 19: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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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蓬国

日前,青岛一名女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不成,殴打正常行驶男司机,致其口鼻出血。当地警方通报,女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8月30日,被打男子林先生称,目前仍住院治疗,头晕恶心,花费四千余元,“我不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8月31日 澎湃新闻)

视频显示,女子追尾后与带有“交通疏导”字样红袖套的工作人员争执,推搡对方。之后她朝一名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撒气,对其辱骂,猛击其面部,致其口鼻流血。有多人上前劝阻,女子未住手,仍大声喊道:“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随后,女子踹了对方的车辆,并驾车离开。视频全程男子被打未还手。

“女司机逆行插队殴打男子”事件有图有真相,有现场众多人证,当地警方也已调查清楚,涉事女司机的所作所为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在旅游景区附近,又值旅游旺季,来往车辆很多,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可是,涉事女司机居然逆行,还按着喇叭企图插车。在众目睽睽之下,该女子公然违反道德、交通法,造成公共秩序混乱,侵犯其他按秩序排队的其他司机的权益。如此无理取闹、目无法纪,令人气愤。

但她可恨之处远不止于此。她不仅逆行、插队、追尾,而且拒不接受管理,与带有“交通疏导”字样红袖套的工作人员争执,推搡对方。其嚣张跋扈可见一斑。

如此法律狂徒,丝毫没有收敛的意思,在众人劝阻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殴打他人。该女司机视法律为无物,视公共秩序为无物,视他人健康、尊严、权益为无物。如此恶劣的态度、嚣张的行为,即便没有对受害者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也必须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可是,她为此付出的代价仅仅是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这样的违法成本显然太低了,不仅无法让该女司机感受到疼,也难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对于在公共场合故意寻衅滋事、恶意羞辱殴打他人、肆意嚣张跋扈的“霸主”,不能仅仅从受害者受伤程度这个维度来考虑肇事者所应承受的惩罚。任何“逆法律而行”之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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