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女律师“跳舞普法”,引流不当终将自噬

来源:红网 作者:黄会娟 编辑:张瑜 2024-04-23 20:22:12
时刻新闻
—分享—

496c6b2318d1447ebe04dc5c2e343daa.png

□黄会娟(重庆大学)

近日,名为“是小冰心啊”的用户在律师相关讨论帖中评论,“去做擦边直播吧”,称自己律师收入月入5000元,直播收入2万元左右,“没有直播,我在上海活不下去”,引发热议。4月20日,“是小冰心啊”在某平台发布视频称,评论只是当时开的一句玩笑话,自己25岁,为青年律师,有收入焦虑,但“我本身的直播内容是没有跳擦边热舞的”,直播连麦为解答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和情感疑惑。此外,她还为自己的言论道歉。4月21日,“是小冰心啊”再次发视频回应称,自己的评论被网友断章取义了,其本意是推荐同行去做直播,而不是教唆同行去“直播跳擦边热舞”,“以后大概率不会出跳舞+普法视频”。(4月22日 红星新闻)

欲评论是非,不如从事件主角的行为动机出发。观察“小冰心”B站主页的投稿视频,其上传的部分视频中确实存在以“跳舞+普法”的方式进行“引流”的情况。可以发现,在此次舆情风波中,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流传的、较具有争议性的影像,也是多从“小冰心”的跳舞部分视频中截取。正如“小冰心”所言,她采取此种剪辑形式是“为了留住观众观看”,“本身的直播内容是没有跳擦边热舞”。

如今,随着文娱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来自公众的注意力资源愈发稀缺。“眼球经济”成为大势所趋,各种与互联网账号运营相关的书籍浩如烟海,如何在注意力争夺战中脱颖而出,已经成为了一种再平常不过的讨论课题。在各大短视频平台,我们常看到这样的视频——在开头放上一段较具有吸引力的视频切片,或者配合当下热门的“魔性bgm”,与本身主打的宣传对象进行衔接,此种剪辑技巧已经得到了广泛运用,近期颇具“出圈”之势的各大文旅平台,以及学校官方账号的部分宣传视频,也是如此。那为何后者为大众喜闻乐见,而“小冰心”的举动却引起了网友的争议呢?

笔者认为,用户“小冰心”的律师身份所具有的职业神圣性,与其选择“用舞蹈留住用户”的视频呈现带来的观感,存在一定冲突。随着各大直播平台的发展,如“颜值也是一种资源”之类的话语甚嚣尘上,不少男男女女投入其中,用精致的面庞、曼妙的身材曲线、如情人间呢喃般的柔情话语去留住粉丝,再通过直播打赏或其他方式进行变现。在笔者看来,这本就是一种“灰色”区域。上不涉及到淫秽行为,下也绝对不是无可置疑的职业,反对之声频频涌现。用户“小冰心”选择以跳舞方式进行引流,抓住了前台身份“青年律师”与后台身份“舞蹈主播”的观感差异并来回拉扯,从而引发网友围观,并利用此份好奇心理进行流量变现。本就欠妥的“引流”方式,在“破圈”之后,在网友间引起质疑或许也是一种必然。

也有网友认为,此事具有正面意义,认为其揭开了实习律师与青年执业律师的薪酬困境,“让大众知道,青年律师真实的生存状况,不是某offer节目呈现的那样,也不是各大影视剧的胡说八道”。确实如此。无论是从“小冰心”的“无心之言”,鼓励同行去做“擦边直播”,还是确实能看到并预见越来越多的律师从业者纷纷“出走”,与从事的职业行为产生割裂。然而,承认此事在揭露问题中起到的作用,并不足以成为对此种不当行为的“开脱”缘由。从大众对曾经阳春白雪般的官方“放下架子,用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宣传”的支持态度可以看出,大部分网友并不反感以此逻辑路径获得流量,但如何把握住“引流”的边界而不逾越,坚定遵守公序良俗,营造社会良好风气,也的确是一门学问,也值得各行各业运营人员去思考。

来源:红网

作者:黄会娟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48/67/1375853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