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卜某走失事件,“收留” 之名难掩不法之实

来源:红网 作者:冀晓佳 编辑:陈晓丹 2024-12-10 17:33:2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辣椒头图.png

□冀晓佳(防灾科技学院)

记者从山西省和顺县联合调查组了解到,公安机关已对“卜某走失被找回”事件中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月10日 新华社)

近日,精神异常女性卜某被张某带回其家中多年,并生育子女的事件曝光,引发社会广泛争议。而这一行为此前一直被男方家庭以 “收留”  定性。如果案件查实,“收留”不能成为非法拘禁与侵犯人权的遮羞布。

“收留” 一词,看似温情,实则在此情境中被当作了逃避责任与法律制裁的 “挡箭牌”。在某些文学作品中,“单身汉捡个精神异常女子回家当老婆” 的现象被美化,给涉事者套上 “老实人”“善良” 的光环。但这可能混淆了法律尊严与女性权益的边界。

从法律层面看,无论当事人以何种理由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女性带回家中,若未遵循合法的收养、救助等程序,其本质就是非法拘禁与侵犯人权。一个人不能因自己的私欲或所谓的 “好心”,便将他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这是法治社会不能容忍的。在过往类似案例中,被 “收留” 的女性往往失去自由,遭受身心的双重折磨,有的甚至被迫生育,而这些悲剧却在 “收留” 的幌子下被忽视、被美化。

陈旧观念背后反映出的是歧视与冷漠。将精神障碍女性视为可随意处置的对象,是对她的物化与贬低。在现代文明社会,人人平等,每一个生命都应得到尊重与保护,而不是成为他人满足私欲或展现 “伪善” 的工具。

基层村镇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同样令人费解。当一位精神病患者被张某堂而皇之地带回家中并生育子女,基层部门似乎毫无察觉、毫无作为。在日常的管理与监督体系中,难道没有任何预警机制?对于这样一个 “凭空出现” 的特殊人员,为何长期没有引发应有的普查与关注?是工作疏忽大意,还是有意回避?基层管理中的失职失责,可能间接纵容了一起悲剧的发酵。

公众需要真相,更需要看到正义得以伸张。法律面前,不容许任何 “收留” 谎言掩盖罪恶。期待真相浮出水面,让违法者受到严惩,让失职者承担后果,给公众一个经得起检验的答案。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冀晓佳

编辑:陈晓丹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56/54/1453026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