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半夜放炮呢?原来这个小区三期开发完后,业主已开始入住。而入住的业主中,有不少外地人,他们有不同的风俗习惯。比如三期一些业主诉说:“我是福建人,搬家肯定要放炮呢,我是凌晨零点放的炮,取个吉利嘛!”“我是江苏的,锅碗瓢盆进门前,要放炮的。”“我是江西人,我们县城有的人凌晨天还没亮就搬家,或许其他东西都搬好了,但要把老房子的灶火接到新家,还有床进屋时,都要放炮的。”“我是湖北的,我晚上也放了,不过白天放也行,我中午12点也放了。”而山东日照人“晚上搬家放炮,还要提个炉子,就是家里不能断火。其实,都是旺家的意思”……这些迥然有异的风俗,搅得别人无法安枕,岂不是必然的结果。
判断事情好坏,有一个“无害化原则”。即这件事情既不能有害自己,也不能加害于人。“损人利己”和“损人还不利己”的行为,都算不上什么好事。比如吸毒,既损害了吸毒者的健康,也败坏了社会的风气,还会酿成治安问题,最终危及别人安全。因而,它就是一件极坏的事情。有的事情,对自己虽然有利,但对别人却有影响,这也不能算做好事。就像半夜放炮,虽然满足了放炮者的心理需求,却让别的业主颇感郁闷,尤其对老人孩子极为不利。乃至有的人为了避免不被吵醒,推迟睡眠时间,等待那只落下的靴子。用“无害化原则”加以对照,显然是极不妥当的做法。更何况政策法规,对此也有明文规定。比如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于城市,只有在春节、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期间可以在城市限制燃放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准燃放。在城市允许燃放期间,除了除夕至正月初六外,每日零时至7时禁止燃放。
乔迁当然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采取一些方式庆祝一下表示一下,求个彩头取个吉利,也是人之常情,但要注意不能扰民,否则就与公序良俗截然有违。严重点说,这就是不讲公理不合公德的行为。会给社区安定造成影响,会给人际关系带来不利。作为社区领导或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对此作出引导。比如提前制定小区“公约”,对某些事项作出限制;比如邀请新老业主,统一举办隆重热烈的入住仪式,给业主创造热闹吉祥的氛围。当大家都有了理解、包容的心态,这类矛盾就会减少,代之而来的,就是社区温馨和谐的气象了。
文/雷钟哲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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