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州市天河区吉山社区医院就医使用电梯需付费,引发关注。医院所在楼层的索引图上标明:“本电梯供公寓住户及商户免费使用,就医人员使用需付费,单次5元,大堂扫码支付,感谢配合。”6月9日,社区医院告诉记者,就医人员使用电梯付费要求由医院所在的顺谊公寓制定的,资金并不归医院。(6月11日 澎湃新闻)
在人们的认知里,医院本应是救死扶伤、充满人文关怀的场所,是患者寻求健康与希望的港湾。可该医院曝出的“看病用电梯需付费5元”事件,却让人大跌眼镜,这一现象暴露出诸多问题,无疑是一种必须正视的“病”。
从基本民生权益角度看,去医院看病的人群形形色色,其中不乏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残疾人,或是推着婴儿车的家长。对于他们而言,电梯不是可有可无的设施,而是保障顺利就医的刚需。如今,这5元的电梯费却成为横亘在他们与医疗服务之间的一道门槛。试想,一位坐着轮椅的患者,满心焦急地前往医院看病,却在电梯口被拦住要求支付5元费用,会感受到深深的冷漠和无助。
从医院和公寓管理方的责任划分层面来说,医院租用公寓楼层开展医疗服务,虽电梯产权或许属于公寓管理方,但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有责任为患者营造便利、舒适的就医环境。公寓管理方为避免过多病人使用电梯影响正常租户体验而收费,看似有其自身利益考量,实则是简单粗暴地将问题甩给患者。医院与公寓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对公共设施的使用进行明确规范,而不是让患者为双方的协调失位“买单”。医院未能积极维护患者权益,而公寓管理方则没有展现出应有的社会责任。
从公共服务的本质属性来讲,吉山社区医院作为天河区推进“15分钟优质生活圈”的核心民生工程之一,承载着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的重任。然而,这5元电梯费却让民生工程的善意大打折扣,使得患者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急剧下降。这不仅影响了患者对该社区医院的信任,也对整个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形象造成了损害,让人们对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公益性产生质疑。
值得庆幸的是事件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医院杨姓负责人表示,上述收费告示是公寓方最近单方面贴出来的,“其实也没有真正收费”。6月10日晚,医院和公寓方已达成了一致,医院每月给公寓方2000元作为电梯的使用费,以后就医人员使用该电梯,不用付电梯费。但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场地租赁的相关规范和监管机制,确保类似损害患者利益的事件不再发生。
“看病用电梯需付费5元”这一现象,不能简单地被看作是一场费用争议,它是对医疗服务初心的背离,是对民生权益的漠视。只有各方都能从患者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责任,回归医疗服务和公共服务的本质,才能真正治愈这一“病症”,让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感受到应有的关怀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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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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