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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李某某案的众声喧哗终究要回归法律

来源:红网 作者:付克友 编辑:叶鹏 2013-08-29 23:07:4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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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来,人们在一个接一个的案件审理中,见证了中国法治的进程。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也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
  
  昨日,在案发半年之后,在民众持久不衰的关注之中,该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庭审没有公开。李某某律师团坚持要为其当事人做无罪辩护。该案之所以获得民众的持久关注,显然在于李某某特殊的家庭背景,特别是其父的显赫身份。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一开始的关注焦点不是李某某犯了案,而是李双江的儿子犯了案。正是这种关注点燃了舆情之火,形成众声喧哗的场面。但是,众声喧哗终究要回归法律的声音。现在,就是这样的时刻,翘首以待司法正义的人们,需要静听法律的判决。
  
  民众对李某某案异乎寻常的关注,有两个方面的原因或理由。一方面,出于对明星等公众人物私域的窥探或猎奇心理。李某某不是明星,但他的父亲是。他的所作所为,因其父亲的明星效应而几无节制地放大和演绎。的确,明星本来就是靠大众追捧而获得声名、地位和更多的社会资源,让渡部分隐私权也可以理解。然而,李某某的未成年人权利在这种关注中并未得到充分保护。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公众对权势人物有可能干预司法的忧虑心理。李某某的家庭背景,让公众产生了其父母会动用关系资源为儿子脱罪的怀疑。应该说,这种怀疑并非毫无道理。但不得不说,先入为主地将李某某认定为强奸犯,也多少有些舆论审判的味道。
  
  事实上,众声喧哗中,未必能令人看清事件真相,真理也没有越辩越明。在过去几个月里,李某某律师及李母梦鸽,受害人杨某律师等相关人士在网上大打“口水战”,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甚至水军的说法也甚嚣尘上。处于严重信息不对称中的公众,更加难以判断,甚至被某些误导牵着鼻子走。现在,是该让法律来拨开迷雾了。
  
  从法律上讲,该案是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的审理,而不是对李双江和梦鸽的儿子的审理。公众的认知,需要完成这样一种转换,让被告的归被告,让家属的归家属。就目前而言,李某某是犯罪嫌疑人,还不能称罪犯;而受害人是不是真正的犯罪受害者,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伤害,也需要审理认定。法庭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李某某是李双江的儿子,而对他从轻判决;也不能因为李某某是众声喧哗的对象,而对他从重判决。这才能体现法治的正义。
  
  人们的关注以及由此而来的众声喧哗,其实饱含了对法治正义的渴望和期待。法庭的审理和判决,需要回应这样的渴望和期待;但是回应的方式应该超越于众声喧哗,回归独立审判的轨道,发出真正属于法治的强音。这也正是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能否见证中国法治进步的标本价值之所在。
  
  文/付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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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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