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部门本身都是“办”,办公的地方叫“办公室”,还有各色各样的秘书办直属办,那么,为什么还要再成立若干个“办”以示季节性重视呢?
若说季节性办,无高于“防洪办”者,然而,政府恰恰就有专门的水利办、防洪办等同类型常设机构。因此说,即便再大的防洪办,也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以扩展扩充,未必一定要新设一个防洪办。那么,照此办理的话,“西瓜办”就一定可以依附于“农办”“种子办”或者“城管办”“交警办”之下的任一机构,而这一机构未必一定要称之为“西瓜办”,而仍然只是“农办”或其他常设机构。
作为官方来说,要想办,无机构一样可以办。自古以来,衙门分门别类,卖瓜属于市场行为,种植属于农事“农办”之类。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西瓜办”究竟是一个什么办?既企图越俎代庖,又不敢包办一切,事到临头还要跟“现管”之官交涉且讨价还价,最终不过就是收钱分赃的切身利益之事。否则,谁会来这么一个“西瓜办”自找难堪?
同理,作为官方来说,要不想办,再成立一万个“办”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打个比方说,西瓜遇暴雨将要烂在地里了,农民急需政府派车辆拉西瓜进城打开销路顺利卖光。然而,“西瓜办”果真会协调各方派车派人来农民瓜田里来拉瓜吗?而现实操作中则完全可以发生如此境况,农民西瓜即便烂在地里,变成稀泥,乡镇一级不管,县市一级更不会派车辆来拉瓜进城。如此以来,“西瓜办”的职能又在哪里呢?
报道中如此陈述,2007年,央视暗访表明,瓜农花钱买4个章才能进城,西瓜办成变相收费办。无利不起早,信然。官方协调成立这么一个“西瓜办”,原来不是为农民卖瓜,而是收瓜农的钱。那么,当年的“馒头办”又是个什么怪物?2000年,郑州市政府决定将馒头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权由原来的市区两级所有归为市馒头办所有,由此引发了两级馒头办打架,最终馒头办被撤销。换言之,有“馒头办”与无“馒头办”,作为市民来说一个熊样。既不打增白剂,又不打劣馒头,两眼只盯着馒头红利。除了由馒头商将馒头税或者馒头费转嫁到市民身上之外,还会有什么样的好结果?而“西瓜办”,与“馒头办”同理同类,都是瓜农的负担,纳税人的负担。瓜农与纳税人,共同养活了一个白伸手白收费的“西瓜办”。
卖瓜难,先办“西瓜办”。没有“西瓜办”的时候,只要政府真正为瓜农着想,一个文件即可号召所有卖瓜链上的部门为卖瓜开绿灯。有了“西瓜办”的时候,只要两眼盯着瓜农的税费,一切仍然只是“卖瓜难”。
文/李振忠
来源:红网
作者:李振忠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