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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动产登记影响,“送走”比“带来”更重要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夏熊飞 2014-12-05 00: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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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参与制定该条例的专家处获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最快在本周或下周就会颁布,也就是10天之内。与8月15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条例主要涉及明确不动产登记类型等5处修改。在中央层面提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同时,北京等27个省份已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年。(12月4日《京华时报》)
  
  综合各方报道看,人们盼星星盼月亮望眼欲穿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看来这一次靴子落地已无悬念。我的问题是,目下关注条例何时出台几无多大意义,关注不动产登记将会产生什么影响才更具现实意义。我注意到,媒体在关注不动产登记影响时,大多在意此举平抑房价和反腐功能,且“肯定派”和“否定派”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而在我看来,评估不动产登记未来影响,“送走”什么比“带来”什么更重要。
  
  我注意到,自从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外界一直认为这是房产税征收先兆。而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把不动产登记看作征税基础是一种误解。不动产登记根本目的在于明确财产权和保护财产权,而非直接对接房产税。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指出,不动产登记主要目的有二。第一,对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等“摸清家底”,建立基础数据,可以大幅提高房地产及其他宏观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第二,相关条例可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主要功能不是反腐也不是征税,而是为市场经济奠定法律基础,保护广大民事主体的私人财产权。
  
  对上述说法,我拿不出充必理据也不想辩驳置喙之。与其说我认同上述分析,不如说我相信条例施行“送走”什么比“带来”什么更重要。在我认为,不动产登记条例施行后,就算不能“带来”平抑房价和反腐功能,起码也会带来三重“送走”影响。
  
  一则,打消炒房客伺机炒房暴富的幻想。现下楼市调整态势正值风诡云谲变幻莫测,在一些地方处心积虑明里暗里变相“救市”“托市”下,楼市在一些地方呈现逆转回烧回光返照的危象,让既往尝过炒房一夜暴富的炒房客蠢蠢欲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等于为已然列入政府规划的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吹响了号角,征收房产税将只是时间问题。此势必让炒房客产生“动一动,把命送”的心理畏惧。
  
  再则,逼使贪官放弃囤房受贿的侥幸。从近年发案曝光的诸多案例看,房地产官商勾结型腐败乃是官场腐败生态的重灾区,而不法商人以房行贿、腐败官员以房受贿,恰是他们权房交易屡试不爽的普遍表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一方面意味着以房受贿容易暴露马脚;再一方面意味着多囤房将可面临被课以重税。我敢断言,此举肯定能对跃跃欲试的贪官准贪官们产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心理威慑。
  
  三是削弱暴力强迁的胆子。时下,侵犯公民不动产私权的暴力强迁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功能正是为市场经济奠定法律基础,旨在保护广大民事主体私人财产权。条例施行后,如遇争议,民众就可据此确定权利和保护权利。只有土地房屋确权后,民众不动产转让、交易、流通才能得到公平合理价格。作如是观,在法律保护私权上,条例施行等于为公民加上了《宪法》《特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三保险,其势必使违法强拆者多了一重忌惮削了一分贼胆。
  
  当然,条例施行到底会不会“送走”抑或“带来”什么?尚取决于条例落地执行情况。换言之,只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真刀真枪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只有条例成为“有牙老虎”,才谈得上“送走”或“带来”什么。
  
  文/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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