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法医室主任胡志强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本案是否会有转机?9日上午,林森浩辩护律师斯伟江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专访。(12月10日《华商报》)
复旦投毒案在二审法庭呈现仿佛被颠覆的趋势。黄洋之死似和中毒无关。故意杀人变为故意伤害。出庭作证的“专家证人”胡志强,同接受采访的新介入此案的律师斯伟江一起,遭到网民猛烈的拍砖。有人说,如果杀死的是你的亲人你会如何?更有人提出让律师和专家喝同样的二甲基亚硝氨试试。公众担心林森浩以死谢罪的预期被撼动,他们要奋起抵抗。
被吐糟的斯律师和专家证人乱作为了吗?第一,斯伟江免费为林森浩出庭辩护。原因很简单,林家没钱,生活都很困难。他自认为律师本来有法律援助的义务;第二,在八九个法医都不愿意接手情况下,胡志强审查案卷,发现了问题才同意出庭;第三,斯律师认为林森浩对自己的行为其及结果没有法律认知。帮助当事人忏悔,保护当事人权益,是律师的不悖职责,斯律师做到了;第四,专家证人提供的只是作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应该说它只会促进检方更加扎实地做实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否则,该翻案得翻案。
律师特别是专家证人作为辨方,其所作所为的合法性,除了新的刑事诉讼法,还可以参考美国当年的辛普森案刑事审判。开庭前,全美绝大多数人内心已经认定辛普森就是凶手。但他请了被称为“梦幻律师团”的出庭辩护。美国人认为,受审人花大钱请全美最牛的律师,能够让辛普森得到公正的审判,又何乐而不为。这要是放在中国,肯定会被唾味淹死。“梦幻律师团”不负辛普森所望,果真胜出实力强大的检方,被判无罪释放。虽然死者没有得到昭雪,但多数美国人认可辛普森受到了一场公正的审判。
这一案例说明,不论嫌疑犯被控犯有多么严重的罪行,不论检方证据多么有力,在宣判之前,嫌疑人都必须“假定无罪”。只有假定无罪,律师才可毫无心理负担,理直气壮地辩护。且要竭力对检方证据提出疑点,甚至推翻检方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检方反而不能摆显道义优越,指认辨方为嫌疑人开脱。控辨方双方地位完全平等,才能有效实现公正审判,保证程序正义。“是否犯罪并得到判罪”与“是否受到公正审判”是可以区别开来的。即使罪名不成立也不等于此人清白无辜。
目前,中国的律师,包括专家证人尚没有获得与美国同行相同的信誉度,但至少该案的辨方律师和专家证人在努力履行职责,并获得业界认可。如鼓励当事人在法庭大胆地实事求是地讲真话,深究检方进行的法医鉴定存在程序上的违法,黄洋中毒的质谱图的提供,等等。对检方证据进行毫不留情的求证,这既是维护林森浩权益所需,也是对本案负责的正当行为。
现在公众非常关注新介入律师和专家证人的动机。笔者只能说,在中央刚刚召开四中全会的法治背景下,一些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的人,应该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是真是假,公众应该关注他们是不是在法制轨道上在做事,而不是任性地执着自己心目中业已确定的结果?
与辛普森生死决定取决于陪审团不同,林森浩会不会被判死刑,取决于法院的决断。对此两家人当最为纠结。而程序正义合法又影响两个家庭对结果的认可。处在涉案家庭之外的公众,当下很大程度上是要接受和理解辨方律师和专家证人的合法行为。尽管律师和专家证人的判断还很难说能改变一审结果,公众仍然要有准备接受因为辨方律师的努力而改变了的结果。如果横蛮地责难辨方律师和专家证人,有可能沦落为对法治的践踏,还会左右双方家人的情绪,该道歉的在高压之下会抑制诚意,受害者家庭走不出痛苦的深渊,更难达成两家的和解。
大牌律师免费为重大嫌疑人辩护当珍惜,专家证人的“惊世骇俗”当理性对待,他们自身也将承担相应的职业与道义责任。保证审判公正,程序正义,是努力实现复旦投毒案有一个相对完美结局的基础。审判林森浩,是为了不再发生黄洋一样的悲剧;从容而不是草率的对待林森浩,也是局外人在未来的生活中获得安全的一个希望。
文/易国祥
来源:红网
作者:易国祥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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