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无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负责人称,目前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过严,导致提取困难,影响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1月29日光明网)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频繁遭遇舆论炮轰,被打上了“不公”和“低效”等标签。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普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非公有制单位缴存比例较低,而缴存公积金不用纳税,这就使得部分单位可以在账面上压低职工收入,让职工收入差距看上去不那么刺眼。反过来说,职工收入统计数据反映出的收入差距,要比实际情况更低,这弱化了推动收入分配改革的社会动力。
但那些因为单位严格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却未必买账。通过公积金制度获益,前提是要能够便利提取使用。但一直以来,各地对公积金的提取,都建立起了一套严格甚至严苛的管理体系。按照主管部门的说法,这是为了防范骗提套取行为。最近两年,一些城市扩大了公积金提取使用的范围,比如可以用公积金拿来交房租或者物管费,广州市还曾提出看大病可提取公积金,但同样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再加上地方公积金管理部门饱受诟病的效率低下,公积金提取变得难上加难。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因为正常提取公积金困难重重,才诱使部分职工通过中介等方式,想方设法套取公积金。职工在这种情况下套取获得公积金,需要付出不菲的中介费用,还极可能被事后查出,受到后续处罚。提取越难,套取的动力就越足,类似套取个案的争夺,反过来又会进一步促使公积金提取管理变得更严更难,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地方公积金管理部门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愿承认的事实是,提取公积金的操作管理过严,不但会催生更多套取冲动,而且还必然降低职工的公积金缴存积极性,特别是那些单位缴存较少的职工,就宁可不缴公积金。久而久之,公积金制度只会衍生为单位缴存金额高的少部分职工的避税园地,让实际收入差距问题进一步凸显。
住建部等三部委此番下文放宽公积金提取,并明确指出就是为了打破地方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过严规定,具有积极意义。此举有利于增强对公积金缴存偏少、较少的无房职工的实时保障,降低其生活开支压力,也并不至于产生推高房价的副作用。
但要看到,对公积金提取的现有放宽,仍然十分有限,主管部门还没有下决心对民意民愿作出回应,让公积金真正发挥抵补居民家庭重大疾病、孩子上大学及留学等高额开销的雪中送炭作用。公积金在部分单位、对部分人群实行强制缴存,而对其他一些单位和职工却没有这项要求,由此造成了隐性的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不公平性,主管部门能否正视问题,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正是更大的疑问所在。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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