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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监狱谜团”正待揭开?

来源:红网 作者:印荣生 编辑:夏熊飞 2015-01-31 00:05:0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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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调查发现,2008年至2014年间,已发现并确认死亡的赣州监狱服刑人员就达8人,其中,仅2014年下半年就有3人。8人中5人皆为突发疾病死亡,1人被其他服刑人员杀害,1人坠楼身亡,另有1人死因不明。(1月30日澎湃新闻网)
  
  报道称,赣州监狱现有3000多名在押服刑人员。如此大的收监规模,难免出现因病或意外原因死亡的情况,但“人多”绝不能成为非正常死亡的借口。8名服刑人员的死因当经得起检验。任何原因的死亡,必须给出令人信服的真相。这是对法律和对服刑人员生命权应有的尊重。
  
  虽然,根据现有的事实,还不足以证明赣州监狱服刑人员是否属于非正常死亡,真相有待进一步的调查揭开。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赣州监狱不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服刑人员的死亡与其管理等方面不存在因果关系。就难脱干系,就要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生命权是最基本的权利,《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庄严地写进了《宪法》。纵使依法剥夺一个罪犯的生命权,也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未判死刑的服刑人员的生命,同样在法律的保护范围。
  
  资料显示,死亡的8名服刑人员中,除一名年龄注明“未知”以外,年龄最大的48岁,最小的只有20岁。他们中“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脏骤停死亡、急性心肌梗死”3人,“盐酸林可霉素过敏死亡”1人,“在监狱内修缮房顶时坠楼身亡”1人,“睡觉死”1人,另有2人“死因不明”。
  
  多名刑满释放人员称,服刑人员生病后,需要先向值班狱警报告,得到狱警同意后方可进入医务室治疗。在不同的监区甚至同一监区的不同的值班狱警,都有不同的医务室准入标准。可不可以去就诊,决定因素不在于服刑人员的病情,而在于狱警的心情。狱警打人或“授权”牢头打人等现象,在监狱也时有发生。这与服刑人员的死亡之前有无关联性?
  
  这让人联想到另一种截然相反的情形:一些监狱以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疾病保外就医,曾经成为监外执行的普遍借口,也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提供了通道。高血压等暂时不至于危及生命的常见病几乎成了某些特权罪犯的“监狱福利”。这同样令人震惊。
  
  现在,死者家属对服刑人员的死因表示强烈质疑,但他们提出的复检、调取监控录像等要求,均遭监狱方面拒绝。面对不能服众的死亡结论,希望权威机构介入调查鉴定。8条人命不能死得不明不白。
  
  1月29日,针对黑龙江讷河监狱案件暴露出来的内部管理问题,司法部召开会议,对全面加强监所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此举很给力,尤其是“六个一律”的责任追究措施,更是具体且掷地有声,堪称猛药治疴、刮骨疗毒之举。(1月30日中国网)
  
  有一个细节不该忽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赣州监狱狱警张政认为,赣州监狱的管理执法在欠发达地区监狱中,“是做得比较好的。”如此糟糕的监狱,自评结果是“做得比较好”,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过,这或许也无意间说中了一个实情,这就是,比赣州监狱更糟糕的有得是。人家讷河监狱,还获得过“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等殊荣,又怎么样?而在同一套漏洞百出的制度下,“问题监狱”的落地,哪里分什么欠发达和发达地区?
  
  赣州监狱服刑人员离奇死亡事件,以及其他不为人知的黑色内幕,在全国各监狱是否同样存在?实在是一个谜团。赣州监狱狱警张政的那句话,或许是一封举报信。希望通过这次排查整治,彻底摸清我国全部监所的问题底数,并依法彻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重拾公众对于监狱的信任和再塑司法公信。
  
  文/印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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