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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学费”岂能成逃避虐童责任的筹码

来源:红网 作者:范军 编辑:夏熊飞 2015-04-13 0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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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小班的多名儿童,在今年3月被幼儿园老师用针状物扎伤,家长和幼儿园交涉无果。昨天,4名证实被扎伤孩子的家长再次前往位于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的古城民族幼儿园讨要说法。该园法律顾问向家长表示,幼儿园没有授权老师拿针扎人,幼儿园的底线是减免一些学费,如果是一人几万块的赔偿,幼儿园做不到。(4月12日《新京报》)
  
  幼儿园教师针扎学生,属于严重的虐童事件,涉事教师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幼儿园也难逃监管不严的责任。而古城民族幼儿园却态度强硬,不仅无视家长的诉求,拒绝记者的采访,还竟然用“没有授权老师拿针扎人”来推脱责任,以“减免学费”诱使家长妥协。作为一个办学机构,此番做法委实令人费解。
  
  值得欣慰的是,被虐待儿童的家长对“减免学费”的诱惑无动于衷,决定诉诸法律。家长以强硬对无理,以法律求公道,不仅是整个社会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体现,对于有效遏制和打击幼儿园虐童事件也释放了应有的正能量。
  
  出现教师违法事件,学校的立场态度反映这所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性化程度。学校应该站在维护孩子生命健康权和法律尊严的立场,耐心倾听家长诉求,做好合理的解释说服工作,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调查和调解。而不能无视被虐待孩子的身心伤害和家长感受,执意袒护自己的职工,置家长于冤屈无法纾解的境地。事实上,学校越强硬霸道,事情就越糟糕,最终结果只能是学校依法赔偿,从此声名扫地,办学前景黯淡。
  
  有些办学单位很奇怪,把教师当“自己人”,而把学生当“外人”,这样的办学思想十分危险,其教育事故频发也就在预料之中了。“自己人”违法,反正有单位担待着,也就无所顾忌,很容易突破师德底线和道义防线,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来。更有甚者,教育的目的本来就是培养“我们自己的孩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任何一个教育者应该首先具备的宽广胸怀。教育是爱的事业,爱的学问,首先就是要求教师无条件地爱护孩子。把孩子当外人的学校和教师,连起码的办学资质和从教资格都没有,甭论能担当起为祖国培育人才的时代使命了。
  
  对类似幼儿园不仅要送法律上门,更要送教育常识、教育原则上门。只有加强对幼儿园办学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才能遏制住频发的虐童事件。这是拯救办学单位命运,更是维护受教孩子的必然之举。
  
  文/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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