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辈子,临退休的老陈想把一直扣缴的公积金取出来,装修一下,迎接晚年生活。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说,老陈根本就没有公积金账户。在老陈的单位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像老陈一样多年扣缴公积金、却连账户都没有的职工,一共有14位,平均工龄都在20年以上。(4月29日人民网)
住房公积金关系到普通市民的居住问题,国家设立公积金制度的初衷也是为了让职工较快较好的解决城市的居住问题,但该水务局想瞒天过海,把本该缴的公积金弄的“不翼而飞”,还告诉职工,这笔钱已经缴了,如果不是职工去取钱,估计这事也就石沉大海了。
在人们印象中,拒缴公积金这种事一般都会出现在私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几乎不存在,因为一般这种单位管理都比较规范,拒绝缴纳这些法定费用涉嫌违规,但该水务局的做法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一边白纸黑字告诉人们给你缴了,一边却瞒天过海,长达20年不去履行职责,这当中涉及的不仅仅是违规违纪,还有最起码的诚信问题。作为一个国家单位,涉及员工自身利益的事,即使资金再紧缺,不给缴纳也应及时通知员工,这是最起码的知情权。
对于非公企业而言,企业效益与企业经营者利益有直接关联,通过降低经营成本所获得的利益均归老板所有,因此,一些企业会拒缴公积金,但该水务局不缴纳,那扣除的钱去哪了?是真的没缴,还是领导贪污了,种种疑问,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
住房公积金对于从业人员尤其是年轻职工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不仅可根据缴存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房首付、购房月供等住房消费等与住房相关的信贷中支出,在遭遇大病、大灾等其他领域需要大额资金救急时,同样也可以申请帮助;而且从现在社会和政策发展趋势来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个贷等不仅越来越方便,提取使用的范围可能还会进一步拓宽。而面对这种不缴公积金的行为,笔者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主动出招为民做主,对于不缴纳公积金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像这种比较隐蔽的应完善相应的制度,让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无处遁逃。
文/任云肖
来源:红网
作者:任云肖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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