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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在滋长制假售假的“创新”功力

来源:红网 作者:严晶晶 编辑:夏熊飞 2015-08-01 0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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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晚,长沙市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在开福区凤羽村突击查获货值百余万元高仿名酒。酒厂的打假人员都难以分辨眼前的茅台、五粮液,哪瓶真、哪瓶假。称“这或许是近年来查处的制假工具最高端、最齐全的一个黑窝点。”(7月31日《长沙晚报》)
  
  假酒、假烟、假羊肉;套牌的黑车,“套码”的假票,现在又多了“带真激光喷码的假名酒”……总有神通广大的“办证代开发票”为冒牌货撑起“门面”,也总有层出不穷的高新技术将其“仿”出新境界。这不,连专业打假人员都难倒了。
  
  从高仿商标到高仿货品,涵盖食品到数码产品、工业器械等无所不包。难辨程度赶超真假悟空,造假的创意也是无限刷新三观。在提高创新能力的号召下,似乎这“制假行业”也不甘寂寞地想要走上前列。相似度极高的外形匹配日益“走心”的技术内核;骗术不见得多精妙,但假货够真才更可怕。
  
  假冒伪劣行业的“逼真”水准可谓以“秀下限”来“创新高”。究竟是什么驱使着制售假者昧起良知埋头制假、在造假仿冒的路上“越防越敢”地“开拓创新”起来的?
  
  首先,制售假冒伪劣作为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其预期的犯罪收益利润极大。制售假货者缺乏“理性经济人”的正义、仁爱与慎重的品德,仅受获利本能所驱使,无视法与德、罔顾他人生命安全,唯利是图。“有50%的利润,他就敢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其次,还是法律和规则的缺失与惩戒力度不足,致使制假犯罪的被处罚成本也十分低廉。加之制假的直接成本低、犯罪的机会成本低;如此高利润低成本的“一高三低”自然容易打动那些见利忘义的心。不痛不痒无严惩的打假,就像给制假者们注一支抗生素,消停一群“假”之后,可能反滋生出另一群“假”又造出叫板真品的新高仿。毕竟造假团队的“反侦察”、敢“创新”的功力我等都是见识过的。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仿不到。有了巨大利润的动机,制假也有了变着法折腾的动力;有了司法的漏洞可钻,假冒伪劣即使人人喊打也依然敢过街窜巷。还有消费者无从辨别、无门投诉的无力之时,皆让其有机可乘。是的,我们有尚可维权的法律和组织,但权责不够细分、惩处不及严厉,让消费者在被侵权的很多具体时刻茫然无措,找不到法之武器抗击罪犯。
  
  前有“阿尔啤斯”棒棒糖迷乱视觉,后有翻新改装的手机以次充好;神奇国度里的生活,每天都在上演着欺骗与被骗。对“国产”的不信任真的并非一骗而成的,同样,让国民恢复对自己产业与产品的自信心也非一日之功。如网友所言,但凡“真品要是有假货这么一半的用心程度,国产的名声肯定比现在好”,这无疑是对诸多生产者本末倒置行为的极大讽刺。
  
  假冒伪劣在本质上是个市场经济问题,放在生活中则是个法治规则问题,而若置于道德之上它就将是个诚信危机问题。假货猖獗,是制售者在挑衅规则秩序,也是行骗者在践踏人际间的信任。
  
  是假冒伪劣市场的利润太诱人?是制售假冒伪劣的技术“创新”太有挑战?还是我们消费者的信任太廉价?滋长着假冒伪劣“创新”功力的,归根结底,还是现有的惩戒处罚如“绣花拳”,不够规范、有力吧。勿以恶小而不严惩之。“用药治不了的用火治,用火治不了的用铁治”。规矩有如神明,能唤醒人们心中的敬畏,醍醐灌顶。
  
  文/严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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