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你又骗人,学校不要我。”近日,四川泸州7岁的小斌不断说着这话。小斌3岁患上白血病,上学成了难题,父母跑了周边学校和教育局,写下保证书保证孩子在校内发病后果自负,但学校觉得有安全压力,都不敢接收。(9月10日四川新闻网)
7岁,本应是天真烂漫、无拘无束的年纪,而泸州7岁的小斌却因身患白血病无法入学。“妈妈又骗人,学校不要我”,这句话的背后,展现了小斌被伤害之深,失落之情溢于言表,更暴露出社会对白血病患者的错误认知和歧视有多深。
身患白血病,小斌本已就不幸,再次被学校拒之门外,更伤透了这个孩子的心。诚然,罹患白血病,在上学时可能会因身体健康原因,影响学生的上课状态,但这并不是学校籍此拒绝学生入学的理由,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患有白血病的学生可以被剥夺受教育权。小斌因患白血病而无法上学,是所在地区学校的一种责任推诿罢了。
近些年来,因为健康原因,有不少学生被学校拒之门外。有患白血病的,有患艾滋病的,也有患多动症的,可这些都不是学校禁止未成年人入学的法定原因。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些不利条件,为什么依然会成为阻止适龄儿童甚至是求学者的拦路虎?一方面除了有部分家长的错误认知导致的不理解,更与学校缺乏对自身教育功能认知有关,与其管理水平有关,其实追根到底,是学校不想也不愿担当应有的教育责任。
虽然罹患白血病、艾滋病、多动症或者是自闭症的未成年人不多,但每一个患病的未成年适龄入学者,他们患病本就是一种不幸,倘若再遭遇被学校拒之门外的残酷现实,更会加剧他们的身心负担。这些病症遏住了他们的身体,被拒之校门之外,则是被不理解和不开明所抛弃,这不仅是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不幸,更是一个社会文明的悲哀。然而,一旦被媒体曝光,那些被学校拒之门外的学生们,立刻就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会被特事特办地招入学校,这些事实,更证明了学生的入学权利被随意处置的现实。
当然,允许这些患病的孩子入学,必然会给相关学校带来一些额外的负担,以及对教学方法上的特别要求。这需要教育部门、学校、家长甚至社会给予全力支持,而不是每个部门都挥手拒绝。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已经在宪法中得以明确规定。国家已通过多种渠道表明,要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公平的受教育的权利。这样的承诺,不仅对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适用,对于因患病适龄孩童也应适用。这一点,尤其期待教育部门真正担当起应有的责任,张开臂膀欢迎他们,而不是将他们拒之门外。否则,学校关闭的不仅是一扇入学之门,也关闭了一个病患儿童对光明追求之门,关闭一个社会应有的责任担当。
文/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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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张立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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