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15万元,大专12万元,中专10万元……这不是培养人才所需的花费,也不是人才市场上开出的工资,而是娶不同学历新娘要支付的彩礼。河南吕楼村依据学历、长相,给女性彩礼明码标价,让纯洁的婚姻成了一桩买卖。(2月24日《中国青年报》)
自古以来,中国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女方也会回送男方一些礼品。彩礼本是礼,此“礼”非彼“礼”,而是一种礼仪。赠送彩礼后,双方达成契约,表示不再反悔。彩礼究竟给多少,视经济情况而定。本来,给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在民间流传下来无可厚非。但近些年,在农村地区,彩礼越来越高,动辄十几万、二十万,越贫困的地区彩礼越高。很多好不容易走向小康的农村家庭,因为支付彩礼一夜返贫。甚至,因为付不起天价彩礼,无法结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文禁止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部分地区的政府也发文禁止高价彩礼。但效果并不好,天价彩礼愈演愈烈。
为什么难以禁止?农村性别比例失衡是重要原因。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生育政策、性别鉴定技术、溺弃女婴……都导致了男孩多、女孩少。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城乡流动加剧,农村的女孩更愿意嫁到城市。留在农村的男青年,必须花大价钱付礼金,才能让女方也留在穷乡僻壤。
单从经济学上的供求关系来看,天价彩礼的出现是理所当然,即使政府出台强制措施,也难以禁止。但嫁女儿不是卖女儿!结婚也不是商品交易!嫁女儿时收一笔天价彩礼,本质上还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怪。农村传统观念认为,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赡养老人。嫁女儿是“一锤子买卖”,不赚一笔,就是“亏了”。
另外,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儿子,不能养儿防老,干脆“卖女”防老,也是一个原因。殊不知,现代社会,不仅仅是儿子要赡养老人,女儿和女婿同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并有法律保护。其实,不收天价彩礼,子女生活条件好了,也能更好地赡养父母。
天价彩礼,是一种陈规陋习,经济越落后的地区,彩礼越高。很多父母不缺钱,但依旧会收天价彩礼。这是攀比心理作祟,乡里乡亲都收这么高,自己不收,岂不是低人一等?女儿嫁过去后会不会不受重视?其实,收了天价彩礼才会真的给女儿婚后生活带来麻烦。男方家庭支付了礼金后,经济拮据,难免对新娘有怨气,婚后生活自然不会幸福。也有的家庭既有男孩又有女孩,不在嫁女儿时多收点彩礼,儿子就没钱娶媳妇。天价彩礼,如此恶性循环。
嫁女儿索要天价彩礼,甚至根据学历给出不同标价,是变相的买卖婚姻。父母贪财,媒人违法,到头来还是坑了新娘。结婚不谈感情谈价钱,干涉婚姻自由,既不尊重女性,也不尊重人权,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农村光棍汉增多,势必带来社会问题。政府要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光靠一纸禁令,要从源头上解决。首先要发展农村经济。城乡经济差距大,农村姑娘都想嫁到城市。发展农村本土经济,提高生活水平,才能把人留下来,安居乐业。其次,政府要加大宣传,让男女平等的理念深入人心。帮村民树立正确的婚姻观,明白高价彩礼的弊端,不被经济利益冲昏头脑,摒弃陋习,自觉规避高价彩礼。天价彩礼,在一定程度上是想赚取中间差价的乡村媒人炒作出来的。因此,政府还要积极联系邻村、邻乡组织相亲交友活动,通过正规渠道帮助村里大龄男青年解决婚姻问题。
彩礼本是礼,是见证美好婚姻的仪式。天价彩礼,却把女性摆上“货架”,贴上价格,让爱情商品化,少了婚姻自由,却多了几分铜臭味。改变现状,还需政府加快经济发展,乡村移风易俗,个人树立正确婚姻观,多管齐下,打开乡村婚姻的桎梏,还一个淳朴乡风,莫让美好婚姻染铜臭!
文/班志斌
来源:红网
作者:班志斌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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