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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二审,山东高院是当之无愧的网红

来源:红网 作者:屏山石 编辑:司马清 2017-06-24 0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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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9:00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该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于欢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法院认为:原判于欢犯故意伤害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事实不全面,部分刑事判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依法予以改判。

  窗外大雨。今年入夏之后,没有几个热天。直到现在,还垫着细被床单。

  天气如此,网上亦然。为了营造更为清朗的网络空间,各种整顿持续进行,力度很大。让我这个以码字为生的人,感到惴惴不安。生怕哪天就要失业,一大家子不知是喝西北风还是东南风。至于靠脸靠胸吃饭的网红们,相信更是冷汗直流。

  不过,今天一个网红,则完全是颜值爆棚。它就是山东高院。

  凤凰网上,《于欢案二审改判5年》九个加粗的字,将内文的链接,引到了山东高院的微博。宣判之后正在进行的说明会,实时传播在微博上,很多网友高呼,看到了公平正义。山东高院有1838058粉丝,刷一下,还在涨,刷一下,还在涨。

  今天它就是名副其实的网红。尽管粉丝那么多,实际上,以前的微博,无论是转发还是评论抑或点赞,基本都以个位数、两位数计。然从今早开始,它进入狂飙突进模式。

  从开始入庭到宣读宣判书,转发、评论、点赞渐次升级,从两位数到三位数,中间稍有反复,再变成两位数,再到判决结果出炉,达到高潮——至11:20,《【于欢案二审宣判】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判决结果)》一文共有9196次转发,22785条评论,18049次点赞。某些当红明星的微博,未必有这样好的表现。

  为何山东高院会变成网红?实话实说,不是它有多厉害,而是于欢案的关注太高了。

  于欢案之所以受关注,在于很多想做实业的人融资太难,成本太高;不得不借助于高利贷;而有高利贷就伴随着无休止的催款甚至暴力——当很多人有着与于欢类似经历、而这些人又处于社会中坚,有着一定话语权的时候,不想被关注都难。

  当然,更多人之所以在此事上用心,实因他们对公平正义还怀着天然的期待——也许不公正今天是落到别人身上,却难保明天后天不落在自己身上。唯有替他人争得正义,才能让自己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被不公所压垮。用很流行的话来说,今天你不替他人说话,明天没人替你说话。

  正如山东高院在说明会上所言,“天理、国法、人情”是老百姓看问题的立足点。国法正是联系天理与人情的纽带。如果符合天理(天理代表着善)的国法能够被严格执行,如果掌握着公权力的人都能有所敬畏而不滥用职权,则办案审案必然会符合民众的期待,必然会符合人情。

  最后值得一说的是,其实在高院微博的跟贴里,尚存在着此案之二审,是否因受到舆论压力改判的争议,而且争议还不小。很多朋友知道,舆论不该干涉司法,却没想明白,真正能坚守独立审判的法官,是不会受舆论左右的。但若无舆论汹汹,很多案子,不可能有接近于正义的机会。这也是为何要有信息公开、舆论监督的要义所在。

  显然,对二审宣判进行微博直播的山东高院,很懂得信息公开、舆论监督的重要。希望越来越多的法院如此做,越来越多的个案,享受到这种待遇。

  文/屏山石

来源:红网

作者:屏山石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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