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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黑手”伸向营养餐岂止缺德

来源:红网 作者:沈道远 编辑:王俞 2017-09-19 0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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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学生能够健康成长,2011年国务院启动学生营养餐计划。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按理说应该得到最好的社会照顾和人文关怀,可是令人痛心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居然将贪腐黑手伸向了学生的营养早餐。

  据9月18日宜宾广播电视台报道,近日,原四川省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局局长张天华、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总监李伟,因利用学生营养早餐谋取私利被判刑。

  “连学生的营养餐都贪腐,真是太缺德了”,舆论中类似的声音并不少。贪腐之手都伸向了学生的营养餐,这样的官员在道德上确实禁不起推敲,遭到舆论谴责也实属咎由自取,不值同情。可是,如果对这样的官员仅仅停留在道德批判层面,是远远不够的。毕竟,治理官员贪腐,加强道德自律只是一个方面,强化制度监管,堵住贪腐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才是根本之策。

  新闻报道称,张天华先后四次收受四川省虹名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山贿赂19万元,答应在学生营养餐的招投标和验收、拨款方面给予关照。对此,让人惊讶的是,为何学生营养餐的招投标和验收、拨款等程序,在局长权力面前如此孱弱不堪?不可否认,此案暴露出了“权大于法”的弊病,但同时也折射出,制度失之于软,监管失之于松的潜在问题。学生营养餐关乎健康,关乎生命,关乎未来,牵动着每一个学生的家庭,这么重大的事情,岂能任由权力横行,而不加以制度约束呢?

  新闻中的一个细节,更是令人发指:2015年11月,筠连县胜利街小学家长反映学生营养餐中的火腿肠出现生蛆现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后介入调查,王山又通过该局司机沈军牵桥搭线,向李伟行贿39600元,顺利通过检测。学生吃的火腿肠都生蛆了,起码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什么营养?可就是这样证据确凿,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王山居然通过行贿手段,得以“摆平”了。由此折射出,不受监管的权力是何等的任性。

  “救救孩子”,这是鲁迅在《狂人日记》中的呐喊。如今,这样的呐喊同样适用于吃着生蛆营养餐的学生。可是,光有呐喊是无力的,我们一则要大力打击在学生营养餐上“捞油水”的不法分子;二则要规范营养餐招投标程序,加强食品监管,保证营养餐的营养,杜绝采购腐败;三则要对于营养餐资金,建立定期审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等。如此打好“组合拳”,才能让学生吃饱吃好营养餐,同时防范渎职贪腐。

  文/沈道远

来源:红网

作者:沈道远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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